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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种植协议(济南:合同到期拒不退还土地 法院强制伐木2500多棵)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1-10|点击次数: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4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天桥法院集中腾退三土地。在6次上门劝导拒不执行之后,这起涉及三人、三案的村民与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被法院强制执行。两天后,这里的2500余棵树木将被“砍倒”腾退。

济南:合同到期拒不退还土地 法院强制伐木2500多棵

事情还要从很久前说起,1999年11月5日,济南市天桥区袁贾村村委会分别与贾某忠、贾某国(两人系兄弟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位于本村坝南西洼的15亩荒地两宗承包给贾某忠、贾某国,承包期限自1999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20日止,承包费每年缴纳225元。合同期满后,村委会决定收回土地,贾某忠、贾某国拒不退还,村委会遂诉至法院。

最终,天桥区人民法院判令贾某忠、贾某国返还15亩荒地两宗并清除全部地上物。判决送达后,贾某忠、贾某国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维持原判。

济南:合同到期拒不退还土地 法院强制伐木2500多棵

此外,2013年10月10日,袁贾村村委会与吕某签订承包土地合同,约定村委会将位于老场土地承包给吕某,承包期限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0日止,承包费一次性付清共计2930元,并约定承包地只能种植农作物。合同签订后,村委会将承包地交给吕某,后吕某外出打工,将地交给袁某,但袁某种植了果树,并未按规定种植农作物。合同到期后,村委会通知吕某交还土地,虽然吕某同意,但土地实际使用人袁某不肯退耕,后村委会诉至法院。

济南:合同到期拒不退还土地 法院强制伐木2500多棵

最终,法院判令吕某、袁某返还土地并清除全部地上物。判决送达后,袁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维持原判。

然而,判决生效后,土地占用人因对判决继续持有“疑义”,拒不归还土地,后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济南:合同到期拒不退还土地 法院强制伐木2500多棵

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落实,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部部署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6月24日上午,由执行局长崔运森带队,近20名执行干警奔赴黄河北,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现场,贾某忠、贾某国兄弟俩种植的2500余棵树木将被集中砍伐,这些被砍伐下来的树木仍然归兄弟俩所有。这些树木如果不及时处理,不仅需专门的地方存放,兄弟俩也将面临出售的交通运输费,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崔运森协调现场伐木工人将2500余棵树木接受,并送至造纸厂。此外,吕某承包的土地也被法院强制收回。

闪电新闻记者 胡振华 实习记者 石冰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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