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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野猪养殖(路边摊野猪肉别买 售卖“山猪”属违法行为)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2017-11-29 10:18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勇 郑晓东 通讯员 卢小兰

路边摊野猪肉别买 售卖“山猪”属违法行为

最近几天,东城南田路、麻车路等路段出现随意兜售“山猪肉”的路边摊。随地摆摊售卖野猪肉合法吗?对此,有关部门表示,野猪是省一般保护动物,只有通过合法途径驯养,且办理过相关的经营利用核准证,才能进行销售。。

近日,东阳市行政执法局白云大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平川路时,发现有人正在叫卖“山猪”肉。

“正宗野猪肉,35元一斤。”摆摊的男子说。

执法人员发现,与常售的猪肉不同,这些猪肉肉色深红,瘦肉较多,基本没有肥肉。

当执法人员询问山猪来源途径时,该男子一再强调其“山猪肉”是正宗的,但无法说明其来源。为此,执法人员当即收缴现场的生猪肉,并进行查处。

路边摊野猪肉别买 售卖“山猪”属违法行为

这种卖肉的方式到底可不可取?这类猪肉是否有质量保证呢?记者随后向东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作了了解。

东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包水平告诉记者,野猪是省一般保护动物,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因此,无论是猎捕还是售卖都属于违法行为,只有通过合法途径驯养,且办理过相关的经营利用核准证,才能进行销售。

不过,如果当野猪出现危害的时候:一是对人类的财产造成损害,主要表现是破坏农作物;二是对人身安全造成损害,主要表现是攻击伤害人,会有专业人员进行猎杀。

包水平提醒东阳市民,路边兜售的所谓“山猪”来历不明且未经安全检疫,切勿轻信宣传购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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