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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猪养殖(泔水禁喂后,偷喂现象严重“煮熟”饲喂是否值得提倡?)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9|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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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禁喂后,偷喂现象严重!“煮熟”饲喂是否值得提倡?

非瘟话题满天飞,但是却没人说养殖户真正关心的问题。

非瘟的源头到底出自哪里?

肉品加工企业?屠宰场?还是猪血饲料?亦或是泔水?

疫情在中国出现以后,生猪价格明显下滑,肉品加工企业作为生猪产业链中的“源头”。经过长途跋涉低价收购猪只,再输运回屠宰场加工,这其中,污染了屠宰场的环境不说,还造成了沿途环境和水源的污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屠宰场发生的非瘟疫情就是个典型例子)

病猪进入屠宰场后的污染流向肉品和饲料,肉品污染了泔水,家庭养殖场首当其冲收到冲击;猪源动物产品污染了饲料,大型养殖企业深受其害。一言以蔽之,肉品加工和屠宰企业才是此轮非瘟疫情的源头,而非泔水和饲料企业。

只有从根本上控制屠宰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屠宰前检疫,才有可能控制非瘟疫情的扩散。

非瘟在中国流行已成事实,隐瞒事实将更加无济于事,必须深刻反思。不做改变,未来的防控将更加困难。

1、补贴到位

由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补贴不到位或变相降低补贴标准,地方县、乡镇政府采取“点杀”且不补偿的措施导致养殖户和屠宰场“暗杀”猖獗,病毒污染环境严重,疫情扩散。建议相关部门确保一次性足额补贴。

2、停止滥杀无辜

发现疑似疫情,定点清除,偷偷填埋,既污染了土壤与环境,也为将来的疫病流行埋下了隐患。非瘟并非扩散流行,只是点状发生,建议采取“点状”扑杀,不盲目扩大扑杀范围,减少大型养殖企业的损失,减少负担。根据流行病学规律仅对患病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再滥杀无辜。

3、不再打击举报者

部分落后地区的县、乡镇不鼓励甚至禁止申报疫情,导致村庄周围水源污染,疫情进一步扩散。建议实施疫情举报制度,不再打击举报者。

4、提倡检疫合格、准许上市措施

跨地区调运的禁止,导致价格差距拉大,从而“私运”猖獗,人为促使疫情扩散。该病与口蹄疫和猪瘟的流行规律大不相同,建议实行“检疫合格,准许上市”的措施。

5、南猪北养策略值得商讨

鼓励从“调猪”到“调肉”转变的措施是非常危险和盲目的,冰鲜肉大范围流通也是导致疫病流行的主线之一。实现猪肉的地方性自给自足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畜牧业的长期国策,“南猪北养”和“北猪南运”的策略值得商讨。

6、不盲目借鉴国外防控模式

禁止社会中介机构和自行检测非瘟,导致猪场疾病管理愈发混乱。由于担心“官方”检测,中小型的养殖企业连基础疾病的防控都被迫取消。鼓励企业和养殖户积极参与事前检测,主动预防。另外,鼓励社会中介机构研究该病在我国的流行病学规律和特点,不盲目抄袭欧洲和非洲的防控模式。

7、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检测排查

事实证明相关部门的被动排查收效甚微。忽视屠宰场环境、冰鲜肉品、饲料原料和精液的事前检测也是重大失误,必须尽快实现源头控制。鼓励大学、科院院所等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检测与排查此类物品。

8、一禁了之不如鼓励“煮熟”饲喂

禁止泔水饲喂,反而导致“偷喂”现象严重。一禁了之,不如鼓励“煮熟”饲喂,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畜牧法),又保护了环境,实现了资源化利用,且保障了农民的生活来源。

9、全员防控疫情

相关部门明确保“两场”,暗地消灭散户,不顾基层民众的生活,养殖户怨言沸腾,管理者失去民心。只有充分调动养殖户、养殖场以及科研人员防控非瘟的积极性,才能打赢一场防控疫病的“人民战争”。

总之,希望相关部门采取实际行动,而不仅仅是通过发文件和开会来控制非瘟。

如禁止研究疫苗,禁止检测,禁止泔水,禁止动物源饲料,禁止跨地区调运等因噎废食、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行为将迫使中国养猪业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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