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养殖

当前位置:主页 >>家畜养殖

土黑猪养殖用不用环评(隆昌市出台十项措施大力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1|点击次数:

日前,隆昌市出台了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十项措施,促进生猪恢复性发展,努力实现年出栏生猪40万头以上。

把生猪出栏任务纳入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年终目标考核,确保超额完成年出栏40万头生猪的目标任务。

实施引种补贴。安排120万元生猪引种补贴资金,按照“先引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一次性新增10头以上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一次性引进5头以上种公猪的养殖场,按照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落实仔猪运输补贴。安排110万元仔猪运输补贴资金,按照“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从隆昌市域外买进的仔猪按照10元/头的标准给予运输补贴。

落实贴息政策。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母猪和仔猪。其中,年出栏1000头以上、5000头以下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年出栏5000头以上(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0头以上或存栏生猪250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

建设防疫示范场(户)。各镇(街道)选择推荐一个符合条件的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场(年出栏规模在500头以上)作为防疫示范场,每个示范场补助3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遴选80个生猪养殖户(年出栏规模在50头以上)作为防疫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补助5000元。

支持扩繁种猪场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畜禽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规模扩繁场,按照“先建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存栏能繁母猪达到600头以上的、且未享受过相应补助的标准养殖场,参照内江黑猪养殖场补助标准(100元/平方米)和程序进行补贴,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存栏数超过2万头。

打通生猪养殖用地、环评等瓶颈。规范全市生猪养殖用地,落实好生猪养殖及附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加强建设前规划选址,选址必须符合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配套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及利用的设施设备,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继续抓好内江黑猪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内江黑猪政策,大力推进内江黑猪养殖场建设。

常态化开展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规范动物防疫、禁喂泔水、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督等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病传播,为恢复生产夯实防疫基础。

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支持现有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推进以龙市镇为核心的15万头猪种养循环合作场建设。

标签: 家畜养殖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