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养殖

当前位置:主页 >>家畜养殖

基本农田搞养殖(吉安遂川30亩基本农田变牛蛙养殖地 泉江镇政府回应)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近日,江南微帮办栏目接到遂川县泉江镇良头村村民求助称,有人在该村马军塅的基本农田上建成了牛蛙养殖基地,长期在此养牛蛙,将会对周边农田和环境造成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

吉安遂川30亩基本农田变牛蛙养殖地 泉江镇政府回应

6月7日,微帮办记者在良头村马军塅走访时看到,成片的农田集中区内约有30亩农田被建成了牛蛙养殖基地,蛙池内有大量牛蛙苗。

一名姓邓村民说:“这里以前种过水稻,土地性质属于基本农田,今年年初被建成了牛蛙养殖基地。对于养殖户在基本农田上养殖牛蛙的行为不认同,牛蛙养殖属于高密度养殖行业,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若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尾水,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并且会破坏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为何良头村仍出现在基本农田上建牛蛙养殖基地的情况?相关部门如何监管?

6月8日,微帮办记者先后采访了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泉江镇政府。遂川县农业农村局一谢姓负责人称,对于此事不清楚,建议向泉江镇政府了解具体情况。

泉江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30亩养牛蛙的农田土地使用性质属于基本农田,今年年初良头村村民私自将基本农田出租给林某某,林某某便将农田改建成了牛蛙基地,并在蛙池投放了大量牛蛙苗。5月25日,泉江镇政府已向林某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5月30日前自行拆除固定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复耕到位。“不过,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蛙苗过小,现在转移易造成大量蛙苗死亡,所以给予了林某某35天的宽限期。林某某也进行了书面承诺,将于7月初完成复耕。若其不兑现承诺,将强制复耕。”

对于,林某某所占用的基本农田何时能复耕到位,本报将持续关注。

标签: 家畜养殖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