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养殖

当前位置:主页 >>昆虫养殖

蚂蚁的养殖有收购的吗(非法集资案例:小蚂蚁,大祸患——营口东华集团蚂蚁养殖集资诈骗案)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我市近几年涉及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蚁力神”非法集资案、“营口东华蚂蚁”非法集资案、抚顺“康大仙人掌”非法集资案、大连“金奥”非法集资案、“沈阳野山猪”非法集资案、宽甸“逄世”非法集资案、东港“阳光物业”非法集资案。参加非法集资的绝大部分群众都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案例一: 小蚂蚁,大祸患——营口东华集团蚂蚁养殖集资诈骗案

汪某某系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利用虚假出资成立的壳公司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在实际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投资者与其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具体方式为:投资者以租养或代养方式,以每组1万元的价格购买汪某某提供的蚁种,汪某某承诺以35%- 80%的年利息回收蚂蚁,每37天返还本息一次,分10次返清本息。同时,汪某某还在辽宁各地大肆聘请当地人员设立分公司、代办点,并支付吸收资金额5‰左右的提成,迅速扩大了集资范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汪某某利用上述手段与投资者共签订10万多份合同,非法募集资金29. 95亿元,其中有14. 76亿元和7.21亿元分别偿还了投资者本金和利息,有7. 98亿元被汪某某用于挥霍性投资项目、广告宣传、企业庆典、赞助、偿还命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等。案发后,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其中一名投资者安某由于受不了打击而自杀身亡。2007年2月9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汪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汪某某死刑。

标签: 昆虫养殖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