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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阿湖第一大美女(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6-04|点击次数:

开栏语

三明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廌’理‘明’言•明法弘义”之人物篇《法“正”先锋》,宣传报道全市法院在开展“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传递法治正能量。今天,发布第二篇《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介绍的是永安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许军龙的故事。

曾经,他身着军装,保家卫国。如今,他身披法袍,守卫公平正义。从军营到法院,许军龙凭着昂扬的斗志,带着军人的刚毅和果敢,完美地实现了从军人到法官的蜕变。

从老兵到“新兵”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2011年10月,在部队工作了18年的许军龙转业到了永安法院,身经百战的老兵重新当起了“新兵蛋子”,朋友们笑称他是一名“菜鸟法官”。面对调侃,许军龙坚定地说:“在部队,我是优秀战士,在法院,我也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12年以来,他在工作上始终兢兢业业,先后在办公室、小陶法庭、维军审判庭工作过,现任民事审判庭庭长,涉军案件审判团队团队长,维军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他曾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执行干警”。2013年7月,永安法院因司法维军工作突出,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7月,许军龙所在的维军审判庭党支部被三明中院授予“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军人”法官 不负部队官兵信任

从事维军审判工作以来,许军龙始终牢记初心,把军人的难事当成自己的难事,以公正的执法态度、真挚的司法服务,做好军人军属的贴心人。

江苏新沂籍驻永某部队官兵孙某,因与江苏省新沂市阿湖镇某村委会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不服新沂市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徐州中院,同时其父上访至江苏省信访部门。驻永某部队两次派保卫干事到孙某家乡协调,但因矛盾由来以久、涉及众多第三人、案情复杂等原因,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而这事也影响了孙某安心服役。该案按照法律规定不属永安法院管辖,但双方当事人出于对永安法院维军审判庭的信任,驻永某部队和阿湖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便来到永安法院寻求协调解决。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不能让孩子在部队上还在为家里事担忧。”许军龙这样说到。

为了不辜负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他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该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分管领导带队,与维军庭共同处理该纠纷。

经过该院维军审判庭与驻军单位长达两天的反复释法析理、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息讼、息访协议,孙某从徐州中院撤回上诉,阿湖镇政府为其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村委会优先为其父母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并发函向孙某所在部队说明情况,消除影响。

创新方法强服务 收获司法维军硕果

“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军人。”多年来,许军龙不忘部队培育之恩,始终将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牢记心头。

在司法维军工作中,他时常会接到部队官兵询问如何维权、咨询亲属涉法问题等联系电话,对于这些,他都不遗余力地给予帮助解决。在面对疑难复杂等许军龙一人不能迅速解决办理的问题时,许军龙意识到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才能更高效地为广大官兵提供司法服务。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在多年的司法拥军工作中,许军龙就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到部队调研并收集官兵意见,撰写形成的《永安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关于大规模作战背景下法院支持国防建设问题研究》分别在福建审判、三明决策参考等刊物发表,为后来永安法院创建“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提供理论基础。该体系的建立,丰富了司法维军“永安经验”,有效解决官兵司法需求的机构、机制、制度问题。

近年来,永安法院维军审判庭先后审结涉军案件167件,为军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许军龙通过定期组织法官干警走访部队,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先后为驻永官兵上法治课30余堂,为驻永部队官兵送去民法典、涉军案件维权指南2000余册,提升部队官兵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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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他始终是“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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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司法融媒体中心出品

作者|王丹婷

供稿|永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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