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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美女绝育(顺藤吃瓜,花样百出的古人代孕)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6-05|点击次数:

最近某明星代孕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我也来吃个瓜,说说古代代孕怎么搞。

代孕违背法律伦理

顺藤吃瓜,花样百出的古人代孕

首先,必须声明一下,代孕这个事,不管啥时候,从古至今,它就没有合法过,也从来没人觉得它正确。所以某明星爽文写了一篇又一篇,除了把人看得云里雾里,感叹做明星太容易之外,其实她根本没明白,自己干了什么。

从法理上说,人的器官不是牟利工具,孩子更不是商品。胎儿也是人,也有人权,如果父母选择了不利于他们发育的环境,一样是侵权。父母应当提供的保障,除了物质,还有精神,连生都不打算生,凭啥要孩子,别拿孩子开玩笑。

其次是代母的身体权,如果允许代孕,就等于承认身体器官可以卖钱,这跟卖肝卖肾有啥区别?接下来是不是可以大卖活人了?

从伦理道德说,这俩孩子与代母并没有血缘关系,如果他们长大了,与代母子女恋爱,这个该怎么看待?再举个例子,如果母亲替女儿代孕,姑嫂代孕,孩子辈分怎么算?谁是谁的妈?

类似麻烦可能更多,如果生下孩子有残疾,双方都不想要咋办?或者代母养出了感情,不愿意还回去又咋办?甚至引发某些恶劣后果,比如说有先天缺陷或者疾病的,打算代孕生个孩子移植器官。

所以说,代孕这东西,并不是某些人理解的,我的身体我说了算那么简单,它挑战的,其实是伦理道德底线。如果允许,各种稀奇古怪,挑战三观的事件会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混乱。

所以劝某明星还是少发点爽文,好好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又该怎么补救,然后给全国人民道个歉。

顺便说一句,不是这个事,我都不知道某国居然允许代孕。所以说不要把西方想象得那么美好,月亮那么圆,就冲这个事,这水平觉悟,还不如我们古人。

典妻由来及发展

顺藤吃瓜,花样百出的古人代孕

有人可能要问了,古人又不懂现代科技,怎么提取精子卵子搞代孕?人家是不懂,但人家可以用传统方法啊,就是给对方提供一个老婆,协定日期,生下孩子后返还。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典妻。有个成语叫典妻鬻子,形容一个人极度悲惨,到了不得不把老婆孩子典当出去的地步。

这种事其实近代也有,八十年代浙江宁海县某公社社员仇某,以妻子结扎自己未有儿子为由,逼迫妻子同意自己跟某寡妇同居,以生子为约,并请来大队书记执笔写下了一份“租妇生子契约。”

当然,仇某最后以重婚罪锒铛入狱。其实对他的判决,可以数罪并罚,因为我国明令禁止典(雇)妻。

典妻很早就有了,因为最初的婚姻,都是买卖婚姻,娶老婆跟买老婆没区别,那时候人说买老婆,你可千万别当真,他其实打算的是娶老婆。

孟尝君要公孙戎护送象牙床,公孙戎不敢去,说“象床之值千金,伤此若发漂,卖妻子不足偿之。”

这床太贵了,万一磕着碰着,我就是卖老婆也赔不起。公孙戎虽然开玩笑,但如果他真卖老婆,对方也得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婚姻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

自从汉代确定了聘娶制度,买卖婚姻逐渐消亡之后,卖妻子就有了其它含义。

打个岔,其实纳采纳吉等三书六礼,都是买卖婚姻的规矩。汉代聘娶讲究的是三媒六证,三个媒人,斗、尺、秤、剪刀、镜子、算盘等六证,并不需要送啥礼,很多人把纳采纳吉跟三媒六聘混为一谈,实在贻笑大方。

顺藤吃瓜,花样百出的古人代孕

到了南北朝乱世,老百姓为了活命,啥都顾不上了,真正的卖老婆也开始出现,分两种形式。

一种叫典,“以价易去,约限赎回”。谈好价钱把老婆当质押品,到期赎回,这是纯生意买卖,并不一定附带其他服务。

第二种就是赤裸裸代孕了,叫雇妻,“计日受直,期满听妇。”按日计价,到期收回,至于中间能不能生个三瓜俩枣,要看自己本事。

乱世里什么都可能发生,所以唐代便以法律形式明令禁止买卖妻妾,如有触犯,卖和买双方都要受罚。唐代还有一种合法的典妻,名为典贴,把老婆孩子质押,送去对方家里干活,到期若不赎回,罚没为奴婢。

这跟南北朝典妻差不多,所以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气,老婆也可以当质押品。

宋朝经济极其发达,可谓封建社会之顶峰,不仅中国,放眼全世界也这样,高高在上,别人只能望其项背。经济发达就有一个后果,贫富悬殊,顶层和底层差异巨大,所以宋代有钱人,经常花钱雇个老婆。

《续资治通鉴》:“或于兼并之家假贷,则皆纳其妻女以为质。”

虽然《续资治通鉴》没有明说,但不难猜测,纳人妻女是为了生孩子。如果你问我咋知道?很简单,有钱人想再娶,黄花大闺女她不香吗?何必找有夫之妇。虽然南渡之后,南宋朝廷一团糟,没精力管这些破事,但毕竟在名义上,还是违法。

宋朝与众不同,重女轻男。我原来写过一篇宋朝职业女性,开封人家以生女为欢,因为阶层固化太严重,男性出头太难,但女儿却可以通过嫁人一步登天。

所以宋代职业女性五花八门,从小精心培养,挖空心思以嫁入豪门为目的。富人不管以什么目的再娶,稍微透点风,都会有大把人找上门来,别说当小三了,就是小七小八甚至没名没分都愿意,所以他们根本犯不着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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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为啥不纳妾?你把纳妾想得太容易了,古代虽然允许三妻四妾,但真不是你想娶就娶。

宋朝规定,只有年满四十且膝下无子者,方可纳妾。想要纳妾,要满足两个条件,年过四十且没儿子,要不然也是违法,老婆可以理直气壮拒绝。

不满四十或想多生几个咋办,就只能另想办法,娶进家门算违法,那就不娶好了,于是典妻风俗逐渐发展起来。真正意义上的典妻代孕,是从宋代开始。

封建统治者态度很明显,禁止,虽然唐朝第一个禁止买卖妻妾,但把典妻写入刑法,元朝是第一个。元律规定,如果典妻,不仅罚没家产,还要吃板子,二十大板起步。

但法律再严只是法律,前面说了无数代孕坏处,但典妻毕竟跟代孕不同,典妻需要共同生活,一旦生活,很容易产生感情。比如说寡妇,独立拉扯几个孩子,难以生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禁止,等于把人往死路上逼。而现实中,通过典妻产生感情,最后正式入聘例子也不在少数。

所以经济发达的南方等地,尤其浙江福建,民间典妻拦不住的蓬勃发展,最后竟发展出了一套成熟规则。

典妻方式

第一,双方签订“典婚书”,约定期限内容报酬等等,还需要媒证。代孕女方称典妻,男方称典夫,媒证则称中人,协议一式三份,三方都要签名。

第二,仍然要举办仪式,跟明媒正娶差不多,只不过改在夜间进行。浙江武义等地,还要在宗祠香火祭拜,宴请全族,而金华等地,典妻并不去典夫家里住,倒是免了婚娶仪式的麻烦。

第三,生下来的孩子叫典子,具有财产继承权,同族叔伯不得干涉。典子认典夫原妻为母,喊亲妈婶婶,有些地方典妻也会被收录族谱,但只记做典妻或者典母。

南方典妻形式丰富多彩,叫法也五花八门。福建古田一带,把长期典妻称为“挂账”,短期称为“帮腿”,浙江仙居叫“典水面”,开化、金华叫“借肚皮”,温州则称为“路头妻”。

比较有意思的是浙江松阳,这里与众不同。丈夫若患病不能生育或者家贫,会给妻子再招一个丈夫,称为“坐堂招夫”。招上门的新丈夫生下来孩子,要与前夫平分,你一个我一个,前夫后夫则用“夹兄弟”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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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名字还真形象,咳,打住打住,跑歪了。

直到近代,浙江一些偏远山区,以及福建南屏,包括台湾省,仍然保留着与夹兄弟类似风俗。如果男人婚后发现不育,往往会再找个夹兄弟,如果你是当地人,问一下老人,八成能问出不少故事。

南方民间典妻之盛行,民国期间达到了一个高峰,孙文当选大总统,也不得不颁布了一条“禁止典雇妻女令”,但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算真正杜绝。

几句公道话

说到典妻代孕根源,仍然是那句老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孟亚圣定过性的。

你不要认为这是封建思想,全是糟粕,古人先贤有些观点的确不对,不要说现代,就是搁古代看,也有点问题。但一棵树有虫子不见得整片森林都坏了,一句话有问题不见得所有都是问题。

即便你扒拉来一篇论文,逻辑漏洞也比比皆是,有些大的火车都塞不满,但不代表这篇论文就没价值。看人要往好处看,别太计较短处,对人如是,对观点也如是,要不然格局太小,做不了大事。

古人重视生育绝对有他的道理,后代意味着什么?

首先是基因延续。放弃生育等于你自绝天下,将来不管这个世界变成啥样,也跟你一点关系都没,真正做到了人死如灯灭。

作为普通人来说,青史留名不可能,做不到人过留名,咱做个雁过留声。有后代至少有人会记着你,后代可视为你生命的延续。

有时候跟朋友开玩笑,对不婚不孕女拳主义怎么看?回答是自然淘汰,人类进化过程中总要淘汰掉愚蠢基因,她们主动要求这么做,这很好,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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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继承权。

这不仅是财产继承,当然了,我相信谁也做不到,在生命终结那一刻,刚好把钱花完。你咋知道啥时候嗝屁,死早了来不及花光,钱花光了没死更悲催。

就算你有把财产全捐出去的觉悟,钱可以捐,但你的知识、社会关系,这么多年积累,这怎么捐?

孩子不仅能带来情感慰籍,也是你的第二次人生。我相信人人都犯过错,都有后悔的东西,你的这些教训,并不是白费,都是为他准备的。

你做不到的事情,可以由他来实现,你没走过的路,可以由他来完成,难道你真想放弃第二次人生?

第三男尊女卑。

我知道很多人要说,无后为大说的只是男孩,女孩不算人,但这问题要放到当时环境去看。

封建社会不仅封建,它还工作效率低,农业社会,只能依靠人力。你能想象一下,封建社会男少女多,指望女的耕田养活吗?

历史上不是没有男少女多的情况,那都是战乱,都造成了社会大退步。指望女人种地,投入产出显然不成比例,农业社会想发展,只能指望男人。所以男尊女卑它不是没道理,这是社会发展的选择,任何一个封建盛世,肯定都是男多女少,这样劳动力才能满足需求。

现代社会生产力不再由力量决定,而是知识,如果你还抱怨单位薪水低,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水平有限。只要你有知识有能力,到哪都大把人高薪请,谁管你是男是女,只要能带来效益,二尾子都不介意。

所以男尊女卑它不是封建迷信,这只是不同时代的不同需求。

第四宗祧制度。

顺藤吃瓜,花样百出的古人代孕

古代有封爵,社会地位也可以继承,所以就有了宗祧制度,嫡长子继承一切,但这并不局限于贵族,对普通人也适用。

明永徽律和大清律都规定,同居家庭实行共财制度,家长全权处理一切,禁止成员拥有私人财产,家长过世由嫡长子继承。

封建社会虽然不禁止分家,但父母尚在你就要求分,会遭人鄙视的。古代宗族制度非常发达,家族真就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多的可达几百号人。

所以看电视剧,老北京到处宅门,那就是实际情况,为什么会这样?仍然是社会需求。

人多才好办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才有可能将家族事业壮大,一旦分开,各成散沙,无济于事。宗祧制度本质上,是非常科学的经济逻辑。

看过《大宅门》的,一定都记得,白家老大因为判了斩监候,老爷子才把家长位置传给了白景琦他妈。之后白景琦越做越出色,理所当然继承了家长,但一切前提,都是白家老大出事,他要没那事,真轮不到白景琦。

白景琦长子不成器,就是打瘸腿那个,继承家业当然甭想了,所以香秀才拼命想另过继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原型就是导演郭宝昌。

这背后逻辑并不是什么母以子贵,而是香秀知道,如果她没儿子,白家产业就要落到别人手里,所以儿子对她很重要。

这也就是白景琦年纪太大没法生,如果原因出在香秀身上,她真可能给白景琦弄个典妻,没有儿子,失去的不仅是地位,还有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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