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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鸽子养殖(烟台牟平仨人利用“放鸽子”式骗婚 一年骗十万)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7日讯(记者李珑)近日,牟平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保媒拉纤”为手段,以农村单身汉为主要目标的骗婚诈骗案件。

事情+还要从2015年开始说起,被告王某某平时闲在家里,爱给人牵个线,保个媒。一来二去,就慢慢成了十里八村比较有名的媒婆。随后,在当媒婆时结识了隋某某、孙某某两人,两人也同为单身且需要介绍对象。随后,在给二人介绍对象的过程中发现,虽然对象没有介绍成但在介绍对象的过程中收取的男方红包金额比较可观。三个人平时都无所事事,且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觉得这样来钱也挺快。三人顿觉“商机”来了,就此一合计不如专门去找农村单身汉骗婚得了。三人一拍即合随后在2015年4月份至2016年12月间,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这个以结婚为幌子,以农村大龄单身汉为作案对象的小团队先后在牟平多处乡镇实施婚姻诈骗多起,骗取财物金额近十万元。该“团队”利用介绍结婚对象的方式“放鸽子”,向受害人索取不菲的彩礼、红包、见面礼、路费等财物后,“鸽子”寻机离开,消失不见,完成整个诈骗过程。最终经受害人报案,公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抓获到案。

牟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隋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隋某某、孙某某诈骗的财物应当返还被害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二万元。并判处三被告人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法官说法:

近年来,婚姻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但是经过仔细分析,手法却都十分相似。这些进行婚姻诈骗的人员一般都会和当地的媒人联合,被骗的人在看到有当地的媒人牵线搭桥,心理上会放松警惕,婚姻诈骗人员就是利用这一点,屡屡得手。遇到此类案件,大家一定要积极报案,如果不能确定是不是遇到了婚姻诈骗,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解,婚姻诈骗人员信息很多都是虚假的,在警方帮助下能够很快识破。婚姻诈骗还是应当防患于未然,一定要深入了解对方情况,必要时要查看对方身份、户籍信息,一定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最主要的还是要提高警惕,“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能因为急于结婚而放松警惕。、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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