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养殖

当前位置:主页 >>禽类养殖

宜宾牛蛙养殖(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6|点击次数:
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宜宾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春雷行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大类食品共计218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10批次,不合格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通告如下:

1.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农贸市场刘芳蔬菜摊经营销售的菜豆(四季豆),氧乐果(实测值:0.09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氧乐果,属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主要用于防治棉花、小麦、果树、蔬菜、高粱等作物的害虫。有关专家表示,氧乐果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茄果类蔬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过量的施用氧乐果药物;也可能是采收前喷洒氧乐果农药,没有过安全间隔期,导致其氧乐果残留超标。

2.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友谊路小果屋副食店经营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4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3.筠连县筠连镇莲花路群然水果店经营销售的香蕉(大香蕉),噻虫嗪(实测值:0.04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嗪,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果蔬类食品中少量噻虫嗪残留,一般不会导致人体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人体急性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弼臣路万亨超市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171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5.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方时代广场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印象绿源东方时代广场店经营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6.87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塘湾路龙顺邻里中心杨中全经营销售的美蛙,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1.8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塘湾路龙顺邻里中心周从高经营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实测值:2.76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曾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有关专家表示,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蜂蜜中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8.宜宾市翠屏区西城童子街严二娃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板鹅(腌腊肉制品),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实测值:9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0mg/kg);

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可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的红色,也能够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和繁殖。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可将血液中的亚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且在酸性条件下(如胃液中)易与胺类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一般为误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口唇、指甲发绀、皮肤出现紫斑等缺氧症状,同时伴有头晕、恶心等症状。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宜宾市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舌尖安全提醒:宜宾曝光8批次问题食品,含菜豆、美蛙、板鹅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标签: 禽类养殖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