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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生态养殖(注意,不能在河道内养殖禽畜)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6月28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河道内违规养殖禽畜的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共同协商解决漳河流域违规放养禽畜污染水源的问题。

注意,不能在河道内养殖禽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漳河流域长期存在河道内养殖禽畜的相关案情以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在河道内放养禽畜会导致水体受到污染,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听证员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相关职能在对违规养殖行为进行联合整治的同时,既要注重眼前问题解决,又要着眼于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下一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继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绿色上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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