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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鸡养殖需要什么证件(包个山头建养鸡场,养点溜达鸡小心触犯刑法)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包个山头建养鸡场,养点溜达鸡!小心触犯刑法!

最近几年,农村创业项目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生态绿色农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很多人都去包一个山头,散养牲畜,在此小法提醒,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规,切莫不小心触犯法律,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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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中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令上述被告补种植被木荷812株。

2015年12月,被告人邓某生、邓某财、李某、侯某、黄某承租位于南城县万坊镇某山场。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挖机平整土地欲建养鸡场,将山场上的原有植被全部破坏,致使林地裸露。经鉴定,五被告人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24.3亩,且系国家公益林。2018年年底至2019年初,五被告人及其雇请的民工在毁坏的林地上种植了松树苗。经南城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被告人邓某生等人占用林地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调查,认为补种林木死缺株数较多,造林保存率不足80%,建议补植1年生木荷812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生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主动在毁坏的林地上种植树苗,确有悔罪表现,并根据南城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调查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事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

另外今年的疫情影响,国家层面出台了一些禁止养殖相关的一些规定,在启动养殖项目前,小法提醒大家在自己所在的地区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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