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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鹅的政策(舒兰出台“新十条”发展白鹅产业)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07|点击次数:

继去年出台十条扶持白鹅产业发展政策后,近日,舒兰市再次出台新十条政策,发展壮大白鹅产业,推动白鹅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白鹅产业发展基金贷款和养殖保险扶持是新十条政策的核心。舒兰市建立3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白鹅产业发展基金,与银行合作放大10倍,形成3亿元到5亿元、财政全额贴息的专项贷款资金。对新发展批养殖量500只以上的养鹅主体,给予小额创业贴息贷款,贷款期最长3年。发放贷款额度为,养殖500只以上2万元,500只到1000只以上的3万元,1000只以上的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及外来人员发展白鹅养殖的,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贷款额度每人不超过20万元。


在保险扶持方面,对批次存栏500只以上的养鹅主体,按照每只2元标准缴纳保费,(养鹅户承担0.6元,财政承担1.4元),理赔最高金额为每只50元。


实施白鹅收购保底价,也是新十条政策的一大亮点。舒兰市鼓励养鹅主体与域内屠宰企业签订收购订单,确定常规养殖期的白鹅每公斤最低18元、120天以上白鹅每公斤不低于20元、180天以上白鹅每公斤不低于24元的保底订单收购价。


为促进良种繁育,新十条政策规定,对引进成龄在产三花、霍尔多巴吉、皖西、浙东等优质种鹅母鹅、且存栏1500只以上的养殖主体,按照祖代种鹅母鹅每只30元、父母代种鹅母鹅每只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鼓励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十条策规定,对新建已投入养殖且批存栏1000只、鹅舍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规模养鹅场,给予日光温室棚舍奖补资金每亩1.3万元、冷棚舍奖补资金每亩0.5万元;对当年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主体,按照已处理粪污量给予不超过粪污处理设施总投资30%的奖补。


此外,新十条政策还对动物防疫等各相关部门扶持白鹅产业做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舒兰去年养殖白鹅近300万只,今年确定了1000万只的养殖目标。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常学文

来源: 江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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