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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类养殖(为期5个月,太原开展犬类管理综合整治行动)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 吴晓庆报道:2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从2月1日至7月1日,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城乡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六部门将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犬类管理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以实现“四个百分百、三个没有、二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为工作目标。“四个百分百”,即养犬登记率达100%;涉犬类场所备案率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达100%;发现无主犬只捕捉率达100%。“三个没有”,即重点区域没有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一户多犬现象;非重点区域内实行拴养、圈养、街面没有无主犬只现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场所、少年宫、青年宫等活动场所、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二个基本解决”,即遛犬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非法犬只交易、犬只诊疗医院等非法涉犬类经营性问题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此次综合整治坚持宣传、管理、教育、清查、收缴齐抓,以“防”“管”“控”“打”为主要工作措施,强化正面引导,规范日常行为,突出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效。积极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采取多种手段正确引导养犬市民提高文明养犬素质、增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尊重不养犬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以办理、年检犬证为抓手,不断加强对犬只的日常管理,对不办理犬证、不年检及违规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违规开办犬类养殖场所、违规开办犬类诊疗场所、违规在犬类市场以外交易犬只、犬只外出不携牵引带或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针对大型犬只、烈性犬只从源头上进行管控,摸排辖区内饲养、繁殖大型犬、烈性犬的养殖场所,对非法养殖场所依法进行取缔,强化控制犬只交易市场销售禁养犬只行为 ;对流浪犬、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进行集中收捕,对突出违规违法养犬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涉及犬伤人、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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