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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昆明犬(注意昆明这些养犬管理重点区域禁养烈性犬)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09|点击次数:

日前,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其中,昆明市主城5区有36个街道和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其余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

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要罚款

《通告》显示,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设置犬只养殖场所。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对重点区域内设置养殖场所的,由农业(畜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农业部门执法期间,对开办动物养殖场所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应条件和处罚依据执行。

此外,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重点区域养犬出行有何规定?

《通告》明确,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携犬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具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诊所,不含宠物医院)、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设有禁令标识的场所。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同时规定了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其中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栓养。

重点区域已经养了犬的怎么办?

《通告》明确,重点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及时通过“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登记犬只相关信息,并按照就近原则到具备犬只疫苗注射资质的动物医院(诊所)注射疫苗,经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养犬登记电子犬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而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县(市、区)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不文明养狗 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表示,为规范和引导文明养犬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针对携犬只外出不束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携带导盲犬之外的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等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将根据《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养犬管理重点区域为:

五华区

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盘龙区

拓东、鼓楼、东华、联盟、金辰、青云、茨坝、龙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官渡区

吴井、太和、关上、金马、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西山区

马街、金碧、永昌、前卫、福海、棕树营、西苑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呈贡区

龙城、洛羊、斗南、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城;

安宁市

连然、金方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

东川区

铜都镇所辖的区域;

晋宁区

昆阳镇所辖的区城;

富民县

永定镇所辖的区域;

宜良县

匡远镇所辖的区域;

石林县

鹿阜镇所辖区域;

嵩明县

嵩阳镇所辖的区域;

禄劝县

屏山镇所辖的区域;

寻甸县

仁德镇所辖的区域。

以及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

昆明禁养的33种烈性犬

据了解,早在2008年昆明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养狗管理条例》,对市民圈养和收容各种犬有了明确规定。《条例》生效后,确认这33种烈性犬不能在主城区内饲养:

1. 藏獒

2. 比特斗牛

3. 阿根廷杜高犬

4. 巴西非拉犬

5. 日本土佐犬

6. 中亚牧羊犬

7. 川东

8. 苏俄牧羊犬

9. 德国牧羊犬

10. 牛头

11. 马士提夫

12. 意大利卡斯罗

13. 大丹犬

14. 俄罗斯高加索

15. 意大利扭玻利顿

16. 斯塔福

17. 阿富汗猎犬

18. 波音达

19. 威玛猎犬

20. 雪达犬

21. 寻血猎犬

22. 马仙吉犬

23. 英国斗牛犬

24. 秋田犬

25. 纽芬兰犬

26. 贝林登

27. 凯丽蓝

28. 中华田园犬

29. 苏联红犬

30. 昆明犬

31. 杜宾犬

32. 比利时牧羊犬

33. 罗威纳犬

注:畜牧兽医部门鉴定的体高(肩高)超过61cm以上的其他杂交烈性犬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各职能部门举报电话:

昆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3326913、65153109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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