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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花鱼人工养殖(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1|点击次数:
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古蔺河在太平镇汇入赤水河 ▲古蔺河在太平镇汇入赤水河


“放生”——我们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代元兴

天然水域实施鱼类放生,在渔政管理上称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民间的放生习惯在传统文化上,有其根深蒂固的传统,深入我们许多人的生活。

据查询:佛教《梵网戒经》、《金光明经》讲放生是本着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戒杀放生还愿、爱生恶死,祈求身心健康,事业顺利、家庭幸福如意的行为。人们怀着广积善缘的普遍心理,期望得无刀兵劫事、集诸吉祥、无诸灾难、诸佛欢喜、长寿健康、多子宜男等大功德,实施放生行为。

按道教理念:仙道贵生,慈爱一切、不伤生命。按照主管科举、司禄的文昌菩萨《文昌帝君阴骘文》之列,如:宋郊度蚁、孙叔敖埋蛇、急救临竭之鱼、义解网套之鸟等等诸善积德,近报自己得福、远报子孙受益,万事吉祥皆阴德中来。

由此可见放生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是一种普遍的传统善举。也符合大众的忏悔心理需要。

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盐井河(九溪河)



但是,近年来由于自然物种生存环境变化,人们经济条件、养殖品种的杂交改良,无管制的放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不安全隐患,形成自然物种基因混乱,甚至形成外来物种入侵。

如:UC浏览器转载三农百科汇4月9日的报道,黄河上游外来鱼类达21种,17种可以自然繁殖。而土著鱼类只有16种。洱海的17种土著鱼类也因引进的13种经济鱼类致5种陷入濒危。中下游黄河鲤鱼出现与德国镜鲤杂交的种群。给自然物种多样性保护带来危害的局面不断发生。

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联系到我们古蔺溪河的鱼类多样性及水域生态保护,外来物种也是一个很大的危害。比如:跨世纪初,民间佛教人士在古蔺河设立“放生塘”,每年定期举行渔政机构监督下的放生活动。可是有人悄悄就在没有举行活动的时候放生了丘陵地区的乌鳢、鳑鲏鱼。

大概2006年前后,永乐镇黄某某养殖杂交黄颡鱼5300尾,全部漏跑“放生”到古蔺河,形成大家形象地称为“迷彩服”的黄颡鱼入侵,古蔺河本地优势物种纹胸鮡、园尾拟鲿种群逐渐衰败。

白沙河因养殖柳根鱼(尖头鱥、拉氏鱥)逃脱“放生”而形成为河道的优势物种,还带来北方须鳅、棒花鱼两种外来物种分布。曾经因卢家河养殖俄罗斯鲟逃脱“放生”一尾,形成本土爆炸性新闻:有“中华鲟”。

东新地区也出现养殖观赏鱼池“清道夫”(多辐翼甲鲶)被放生溪河长到一斤左右的惊人报道。

盐井河、白沙河出现鳑鲏鱼、兴凯鱊这些外来鱼种。古蔺河多次出现娃娃鱼(大鲵),偶尔出现杂交鲶、胡子鲶、罗非鱼。

我们清楚地知道,外来物种会侵占土著物种的生存空间,甚至吃掉土著物种的鱼卵、鱼苗,形成其种群衰败、灭绝危险。

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可能其他地区也是这样的情况。为了加强自然原有物种及生态的保护,原农业部2009年出台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规定 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其中,属于经济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

第十条 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第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我们古蔺的河下游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是需要严格保护的地区。为了认真贯彻上述规定,我们了解到:现在的鲤、鲫鱼是近80种的杂交组合,不宜放生。四大家鱼、鲟鱼等不是我们的本地分布的物种不宜放生。包括赤水河鳊鲌类鱼类分布较少,翘嘴鲌类不宜放生。

养殖黄颡鱼品种基本是杂交组合“黄颡鱼黄优一号”、曾经也有“光泽黄颡”、“瓦氏黄颡鱼”、“乌苏里鲿”,况可以称为黄颡鱼的50多种鲿科鱼类,他们是不是赤水河分布的土著物种?是否适宜放生?也有待逐个研究。

我们要开展管理,必须要通过学习。四川原有分布的鱼类250种,我们赤水河约有120种。许多鱼类物种是不能人工繁殖生产鱼苗的,对他们的保护才是真正意义的物种多样性保护。鱼类资源保护的目的,不是鲤、鲫鱼等经济鱼类越多就是保护目的。而是整个自然物种的多样性保护。尤其更重要的是那些原有的稀有物种、甚至是没有经济、食用价值的物种的保护。

放生,最容易好心办坏事的善行

▲古蔺的小河



所以,管理好放生这种增殖放流活动,确实是一个技术工作。我们不断劝阻了一些愿意“放生”的人员不要“放生”。批判了一些随意“放生”的行为人,好心办坏事。就连鱼苗生产户销售剩下的富余产品也不允许其向河道“放生”。

我们应该认识到对现实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好做法是:大家都不吃野生鱼,制止捕捞野生鱼。让它们静静地、慢慢地自然恢复其种群、个体规格、繁育生长及恢复物种多样性。需要增殖放流的情况,由国家为主导选择适宜物种放流。

但愿,我们有放生意愿和需要的人士,大家都提供认识,遵纪守法。我们的现实环境也不是历史上的原始环境,放生物种也不是原来的基因禀赋了,鱼类放生必须科学地进行,千万不要“好心办坏事”,甚至还违反部门规章。

保护我们的环境,也不能办“激情高于智慧”的事。

文 字 | 代元兴

图 片 | 网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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