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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鲶高原鳅养殖(捕食保护鱼种 三人被罚5000元)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6|点击次数:

来源:西宁晚报

捕食保护鱼种三人被罚5000元

近日,一段“杀鱼”的视频在微信中热传。视频中数条小鱼被杀,市民怀疑这些鱼是保护鱼种湟鱼,微友将视频发给晚报记者,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记者在微友发过来的视频中看到,该段视频是发布在“快手短视频APP中”的,由定位为青海西宁的网友“青海赖总”发布,视频中他用一个大铁盆装了数十条小鱼正在宰杀,并用青海话邀请大家去吃,盆中全是鲜红的血水,而杀好的鱼已经放入锅中准备烹煮。随后,记者通过该短视频平台,找到了用户名为“青海赖总”的用户,在他的作品中一共有6段“杀鱼”的视频,这些鱼长约15公分左右,鱼身呈银色,与湟鱼极为相似。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指派专人会同青海省水上公安局,从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调取涉案快手嫌疑人基本信息。6月12日,获取并核实到涉案嫌疑人相关信息后,立即电话传唤了涉案当事人谈某某,对事件展开调查。

经查,涉案人谈某某、景某某、奎某某在湟源峡口某地段自然河道内捕获“拟鲶高原鳅”烹煮食用,案件所涉及的“拟鲶高原鳅”,俗称“麻舌坂”等,是我省土著鱼,名列《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虽然不是湟鱼但同样属于我省保护鱼种。由涉案人谈某祥通过昵称为“青海赖总”的终端在网络视频软件“快手”中上传并发布烹煮过程。事实清楚后,执法人员将三名涉案人员带至所供案件发生地进行现场确认。涉案3人对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涉案人员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对“青海省封湖育鱼通告”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全然不了解不重视,并将违法信息通过网络公之于众,误导不明真相网众围观点赞,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鱼种和生态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并监督谈某某彻底删除上传至“快手”中的所有关于违法加工食用保护鱼种视频和图片。同时责令涉案人在网络上对自己的行为公开道歉,消除造成的负面影响。

记者 史益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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