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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皮皮虾赚钱吗(惊天内幕餐厅老板遭天谴)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太缺德了!”广西北海一男子去吃海鲜,挑了一个黄油螺,老板一称3.8斤,男子觉得有猫腻。灵机一动,把1.1斤的矿泉水放到称上,结果显示1.5斤。老板慌了,开始胡言乱语,接下来老板和老板娘的举措,令人意想不到。

惊天内幕!餐厅老板遭天谴!

趁着天气不错,心情也不错,刘明约了两个朋友去吃海鲜。

刚走进海鲜一条街,挨家挨户店门口的水产养殖大缸里的皮皮虾,鱿鱼,墨鱼,花蟹,香螺,黄鱼,生蚝等等,映入刘明的眼帘。

想想一会儿就要吃到这些美味的的海鲜,那叫一个开心。

刘明和朋友挑选了一家比较宽敞的店面,先挑了一个黄油螺,价值120元一斤。

老板拿进大厅,放称上一称,显示3.8斤,刘明觉得,应该没有那么重。

随即,他灵机一动,将手中一瓶未打开的矿泉水,趁老板不注意的时候,放到了称上。

1.1斤的矿泉水,显示1.5斤。

刘明质问老板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一旁的老板娘慌了,然后开始胡言乱语,在慌乱中将电子称一顿操作,说电子称没有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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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反问:那你意思,刚刚那3.8斤的黄油螺是没有去皮的?

这时,老板和老板娘齐上阵,你一言我一语,又开始胡言乱语。

他们突然发现,这次不管怎么说,好像都没办法自圆其说了。

刘明一看这场面,就知道有猫腻,要求复秤。

可结果却见鬼了,老板复秤黄油螺,依旧显示3.8斤。

而事实是,真见鬼了。

老板在复秤黄油螺的时候,另一只手在一个口袋里忙碌的操控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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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猜错的话,这家店用的就是“鬼称”。

鬼称就是那种可以操控的遥控称。

刘明这次没追究,而是选择憋大招。

他又在门口挑选了一些皮皮虾,老板依旧拿到大厅的称上称,显示2.9斤。

前面的黄油螺,他们已经露出破绽了,没想到,皮皮虾这个环节,他们竟然有恃无恐,依旧暗箱操作。

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这次,刘明依旧趁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将矿泉水放到称上,电子称屏幕上的数字突然从1.5跳到1.1。

原来老板也开始提防刘明了,在他放矿泉水的刹那间,老板快速操控电子称。

刘明依旧没追究。等待时机,好一招制服店家。

刘明将挑好的海鲜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后厨烹饪。

上桌的黄油螺口感不对,根本就不是新鲜的,对于一个经常吃海鲜的人来说,这味道太容易辨别了。

而这个结果,早在刘明意料之中。

以前就听说过店家这种损招,当时还不信,现在算见识了。

刘明彻底愤怒了,老板可真黑心,即缺斤少两又私自调包。

刘明和市场监管局一行人到后厨打开冰柜一看,全是冻货。店家基本上都是给顾客用的冻货,这样可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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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黑了吧,两头掐甘蔗,即缺斤少两,还调包换便宜的冻货。

还好,刘明留了个心眼,在自己挑选的黄油螺背后做了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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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有记号的黄油螺,依然好好的躺在厨房里,根本没有下锅。

这下老板和老板娘赖不掉了。最后,被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强制关店整改。商家缺斤少两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构成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那顿饭刘明花费610元,店家因消费欺诈行为,需要赔付刘明1830元。

不得不说,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好的做生意不行吗?投机倒把早晚会翻车,诚信经营才能够走长远。

店老板背地里使手段,操控电子称,破坏电子称准确度,从而谋取更多利润,此行为构成违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第9款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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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板娴熟的操控电子称的手法来看,这家老板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利用这种不道德,且触犯法律的手段挣钱,无疑是自己给自己挖坑。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刘明最后冲店家老板说:北海的旅游业,就是这么被你们这帮人给毁掉的!

惊天内幕!餐厅老板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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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重利,这本没有错,但理应告诫自己,重利的时候,也要取之有道。心中一定要有一杆秤,什么钱能挣,什么钱不能挣。损人利己的事儿,终归不会长久。

(来源:记录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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