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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水库网箱养殖(严禁鱼饲料进入养殖区,6月20日前清拆所有网箱)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天峨县是广西内陆最大的淡水鱼养殖基地。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面网箱面积达2.16万亩,养殖鱼类年产量至少3000多万斤。

昨天,广西河池市天峨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清理整治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面养殖网箱及相关设施》的通告。

5月20日起,严禁鱼饲料进入养殖区,6月20日前清拆所有网箱

据了解,天峨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红水河上游,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西南各省区出海的水、陆交通要冲之一。全县面积3192平方公里。红水河流经县境112公里,水资源占红水河流域总蕴藏量45%,天峨县是广西内陆最大的淡水鱼养殖基地。

通告要求,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依法清理整治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面养殖网箱及相关设施。从5月20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新增养殖网箱及相关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送鱼饲料及建造养殖网箱所需的材料进入龙滩库区天峨辖区范围内水域,凡在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范围内从事养殖活动以及三无船舶、水面浮动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018年6月20日24时前自行拆除所有设施及相关产品。

据报道:自2006年龙滩水电站正式下闸蓄水后,天峨县形成了面积21.3万亩的库区水面。其中,规划大水面可养殖面积达2.16万亩,养殖面覆盖了全县的六排、向阳、下老、八腊、纳直、更新、坡结、三堡等8个乡镇38个村行政村174个村民小组5701户22049人,库区大水面水产养殖累计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投饲网箱720个、生态网箱2700多个,围栏养殖49处19100亩,累计投资7800多万元,投放鱼苗2700多万尾。养殖品种主要有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鲶鱼及斑点叉尾鮰、江团、黄颡鱼、丁鳜以及加州鲈等优质品种。

据了解,通告出台,一些收到消息的养殖户便着急地联系收鱼车收鱼,想赶早卖鱼以求获得好价格。库区养殖量最多的草鱼和鲤鱼等大宗鱼类,目前2.5斤规格以上草鱼、8两以上鲤鱼价格均为5元/斤;可以进行冷冻加工叉尾鮰价格较高,达到7-8元以上/斤,但养殖量较少,江团也是由于数量不多,价格13-14元/斤。库区年养殖量达到3000多万斤,除了达上市规格鱼外,还有相当部分是中、小规格或鱼苗鱼种,可能占有一半数量。

据养殖户表示,目前由于广西其它地区如万峰湖以及其他省市同样拆除网箱,短期内大量淡水鱼冲击市场,鱼价大幅走低。不但如此,即使是低价格,收鱼商也不敢来收鱼拉鱼,因为市场容量有限,而很多品种必须是活鲜消费,如果拉到市场卖不出去,收鱼商就要承担巨额风险。故目前联系的收鱼商,很多不敢答应抓鱼,养殖户卖鱼十分困难。

上月下旬,广西另一网箱养殖重区——万峰湖已轰轰烈烈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从4月18日至5月14日将近一个月时间,隆林共拆除网箱面积264.91万平方米,完成率92.9%;拆除台网、地笼网等水上浮动设施420个,拆除钓鱼棚504间。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840份,签订协议网箱面积285.22万平方米。截至5月14日,万峰湖、平班库区水面整治存鱼销售核验567.68万斤。这次环境整治涉及万峰湖广西境内的隆林县、西林县共有6000多万斤鱼要销售上市,经过约一个月的奋战,预计目前或还有5000多斤鱼未能及时销售出去。

广西万峰湖境内的网箱5000多万斤鱼要求必须在6月15日前全部处置完毕,本来,这5000多万斤在短短时间内全部上市,几乎不可能,而现在又要加上天峨辖区网箱3000多万斤鱼也要在6月20日清理完毕。如此,不到1个月时间里,广西至少有将近1亿斤鱼要市。养殖户的压力之大要想而知。

为维护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规范辖区范围内水域非法养殖、无序养殖及“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天峨县龙滩天湖渔业发展规划(2006—2020年)》要求,决定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依法清理整治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面养殖网箱及相关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龙滩库区天峨辖区范围内水域、滩涂属国家所有,凡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的,一律视为非法养殖;未经县人民政府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将水域、滩涂的使用权发包给他人从事养殖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新增养殖网箱及相关设施。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送鱼饲料及建造养殖网箱所需的材料进入龙滩库区天峨辖区范围内水域,执法人员将采取巡逻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鱼饲料等污染物无序进入龙滩库区天峨辖区范围内水域的行为。

三、凡在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范围内从事养殖活动以及三无船舶、水面浮动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018年6月20日24时前自行拆除所有设施及相关产品。对在清理整治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设施及相关产品的持证养殖户,将给予一定补助;对逾期不自行清理的设施及相关产品,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禁止县外养殖网箱及养殖设备迁移至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凡查实发现县外养殖网箱及养殖设备迁移至龙滩库区天峨辖区水域的,一律当场予以强制拆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五、对持有养殖证但养殖证已逾期的养殖户,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并自行清理的,在《天峨县生态渔业发展规划(2017年—2030年)》划定的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规划容量范围内优先给予重新开展生态养殖活动。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且自行清理的非法养殖户(无养殖证),在《天峨县生态渔业发展规划(2017年—2030年)》划定的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规划容量范围内优先考虑依法进行生态养殖活动。对不支持、不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持证户或非持证户,在天峨县域范围内水域一律不予批准进行生态养殖活动。

六、对天峨县域其他水域的非法养殖、无序养殖及“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打击。

七、在强制拆除网箱及相关设施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扰乱社会秩序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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