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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特产:来凤凤头姜【库百科养殖网】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0-08-29|点击次数:

鄂西特产:来凤凤头姜

鄂西特产“凤头姜”因其形似凤头而得名,来凤县凤头生姜品质独特,具有皮薄色鲜、富硒多汁、纤维化程度低、营养丰富、风味醇美等特点。凤头姜富含多种维生素、氨基酸、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糖、姜油酮、酚、醇以及人体必需的铁、锌、钙、硒等微量元素。现已成为湖北省恩施市来凤县农产品加工产业的一大支柱产品,其品牌效应不仅为该县老百姓带来经济实惠,而且是来凤县经济发展、对外交流和传统文化的一张名片。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鄂西特产:来凤凤头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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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头姜块根肥脆,白嫩的块根紧连成扇形,顶上还有点点红蒂,像传说中凤凰的头,因此得名“凤头姜”,又名“来凤姜”,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來凤县民间经过长期选育而来的地方优良生姜品种。

来凤县属中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温润型山地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全县除盛产水稻等粮食作物外,非常适合生姜种植。来凤县生产的生姜不仅块大肉嫩,而且产量很高,有数百年的种植历史。早在清朝中期,来凤县城就有生姜专卖市场。每年中秋节前后,生姜大量上市,来凤的“仔姜炖仔鸭”和“糟姜”很早就成为鄂西名菜。

凤头姜无筋脆嫩、富硒多汁、辛辣适中,味美可口、开胃生津、风味独特、醇香浓郁持久,为姜中独具特色之佳品,在全国生姜品种中独树一帜,因而是东南亚市场青睐的畅销品。

凤头姜富含多种维生素、氨基酸、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糖、姜油酮、酚、醇以及人体必需的铁、锌、钙、硒等微量元素。传统食用效果和科学研究表明,凤头姜不仅是一种调味品、保健品,而且在医学上占有特殊地位,它含的姜醇、姜烯、姜辣素等对人体健康很有益处。因此,适量食用凤头姜,能增进食欲、健脾胃、温中止呕、止咳祛痰、提神活血。另外,还可利用凤头姜提取姜油酮、姜油、香精等医药化工用品。

早在1998年,凤头姜就获得了农业部“绿色食品”证书,2008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2011年,被评为“湖北十大名菜(加工菜)”。如今,来凤凤头姜实现了产业化生产,涌现了如“来凤县凤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专业生产厂家。作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和“湖北省名牌产品”,凤头姜系列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凸显出了其社会经济价值。

保护范围

来凤凤头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来湖北省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来凤凤头姜”地理标志产品范围的函》(来政函〔2006〕3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绿水乡、漫水乡、百福司镇、大河镇、旧司乡、三胡乡、革勒车乡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排灌方便的平整肥沃壤土、砂壤土,有机质含量≥2.0%,pH值在5至7之间。

(二)栽培管理。

1. 种姜处理(晒种炕种):春分前后从贮藏窖中取出种姜,晒1天至2天后上炕催芽,温度在25℃至28℃保持30至40天,当芽长0.8cm至1.2cm时播种。

2. 栽种:立夏前播种,每块姜种留1个壮芽,每公顷栽种数≤9万株。

3. 肥水管理:基肥以农家肥为主,每公顷不得少于15吨,追肥以农家肥或含有N、P、K的速效复合肥为主,适时补充锌肥和硼肥。水分管理:块茎膨大期,如遇干旱及时灌水。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5. 采收:秋分前必须采收。

(三)加工要求。

1. 原料要求:嫩姜须在立秋至秋分期采购,以保证嫩姜多汁、脆嫩无筋,纤维含量少,辛辣味适中。所用辣椒应为本地产紫红或鲜红“凤椒”,辅料如花椒、大蒜也需用本地品种。

2. 配料:按比例调配生姜、红辣椒、大蒜、料酒、食盐、花椒等原料。食盐重量控制在6%至8%,生姜重量不少于60%,红辣椒重量控制在20%至25%。

3. 发酵过程:用特定的土(陶)坛,当地俗称“明水坛”。坛口向上,坛口四周为盛水的边檐。当坛中盛装腌制品发酵时,用坛盖罩下与坛口边檐接合,加入清洁饮用水,隔绝空气,提供乳酸菌厌氧发酵的环境条件,又便于坛内发酵产生气体逸出。土坛要烧制好、釉面光滑、无裂纹、无砂眼、坛檐深处与盖子应吻合。在气温适宜的地窖内,温度控制在18℃至20℃,让其自然发酵30天以上。勤换水,防止生水、油污等异物进入坛内,影响品质。

(四)产品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姜形状为一致性的块状、片状、丝状、粒状,辣椒为粒状。姜色为淡黄,汁液为淡红色;具有生姜、辣椒等原辅料的复合香气,食之脆嫩无筋、酸辣适中,醇香浓郁而持久。

2. 理化指标: 标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6~8总酸(以乳酸计)/(g/100g)≤2.0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g)≥2.00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4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来凤凤头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来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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