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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豚养殖回收(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6|点击次数:
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定义

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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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征

①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②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③ 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④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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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 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①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②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③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④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⑤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⑥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⑦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⑧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⑨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⑩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⑪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⑫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不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其中有的工作人员利用曾是信贷员的工作身份以及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 、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我们应当注意什么

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我们应该这样做:

一、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 4 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 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快速致富”、 “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二、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三、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六、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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