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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鹿养殖场(人工繁育许可证撤回,梅花鹿还能养吗?)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日前,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公告,要求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尤其辽宁是梅花鹿养殖大省,梅花鹿等能否养殖成为公众关心的一大热点。

人工繁育许可证撤回,梅花鹿还能养吗?

梅花鹿幼仔

公告指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依法撤回并注销2020年5月31日前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原辽宁省林业厅)名义核发的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及调整为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动物的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

这些物种具体包括

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驼鸟、鸸鹋、水貂、银狐、北极狐、貉、暹罗鳄、尼罗鳄、湾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

人工繁育许可证撤回,梅花鹿还能养吗?

梅花鹿

据了解,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集中区在东北,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在辽宁省西丰县。西丰县是全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世界鹿产品加工贸易中心。目前,当地14%的人口从事鹿产业相关行业,鹿饲养量达3.5万只,年产成品茸80余吨,年加工和经销成品鹿茸1000余吨,占全国鹿茸加工贸易总量的80%,占世界总量的50%。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不代表这些物种不可养殖繁育,只是因管理关系转换,由林草(及原林业)部门此前颁发的许可证件及文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前16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将由农业农村行使相关管理职能,而黑斑蛙、东北林蛙等9种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由渔业管理机构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记者: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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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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