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鸵鸟养殖犯法(九江一非法猎“野”案宣判全面禁“野”,不管住嘴法律“掌嘴”这些陆生野生动物吃了就违法)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2|点击次数:

九江一非法猎“野”案宣判!全面禁“野”,不管住嘴法律“掌嘴”!这些陆生野生动物吃了就违法!(附名录)

九江一非法猎“野”案宣判!全面禁“野”,不管住嘴法律“掌嘴”!这些陆生野生动物吃了就违法!

2月25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上诉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方卫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介绍

2019年5月8日至15日,被告人方卫平先后徒手抓到了3条乌梢蛇和2条王锦蛇。经鉴定,乌梢蛇、菜花蛇均属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且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2019年5月6日至7日,被告人方卫平在罗坪镇漾都村大埠头坟堆处,猎捕2条眼镜蛇。经鉴定,该2条蛇均为舟山眼镜蛇,该物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属江西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方卫平处扣押了活体王锦蛇1条,后于2019年5月27日予以放生。

武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卫平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架设蛇网诱捕的禁用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其中猎捕舟山眼镜蛇,属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卫平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方卫平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月25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方卫平于2017年1、2月份在罗坪镇漾都村洋田“梅垅水库”旁边的山场上架设13副蛇网,架设蛇网的时间在武宁县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之前,且其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未达到20只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方卫平不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法不构成非法狩猎罪。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依法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中犯非法狩猎罪部分,以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方卫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些陆生野生动物不能再吃,吃了就违法!(附名录)

2月2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对疫情爆发以来的“野味管控”呼声,无疑做了呼应。

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由于相关法律的修订需要程序和时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决定如同一个紧急“补丁”,修补了此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中的BUG,对于当下的疫情防控形势来说,及时且必要。

两个“全面禁止”,放在疫情的特殊背景下,意味着法律对“因一己口腹之欲而给全社会带来灾难”的“野味陋习”已不再容忍。

很多人疑问,到底哪些陆生野生动物不能再吃了?其实只要记住一句话,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养的也不行!

据了解,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大致有54种(最终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其中有13种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仅供观赏”!

这些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纲”分类:

“兽纲”有14种,包括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鸟纲”有25种,包括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爬行纲”有6种,包括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两栖纲”有4种,包括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蛛形纲”有1种,为蝎子,别名“全虫”。

“昆虫纲”有3种,包括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多足纲”有1种,蜈蚣,别名“天龙”。

有专家表示,禁止食用上述驯养繁殖类野生动物,势必会对相关产业和养殖户产生收益产生影响,但有利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决定》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九江一非法猎“野”案宣判!全面禁“野”,不管住嘴法律“掌嘴”!这些陆生野生动物吃了就违法!

来源:新法制报、江西视听头条、新京报、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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