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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狸养殖疫苗使用注意事项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5-09|点击次数:
果子狸养殖疫苗使用注意事项

果子狸养殖疫苗使用注意事项

1、疫苗的选购

在购买及使用疫苗前,应仔细了解疫苗的生产日期、失效期、保存方法、剂量、稀释液、稀释方法和使用方法等。

2、疫苗的保存

活疫苗与活菌苗必须低温冷藏。多数要求放在-15℃的温度避光保存。温度越低保存的时间越长。如:弱毒活疫苗(新禽冻干苗、猪瘟脾淋苗)应在-15℃避光贮 藏,夏季运输应用带有冰袋的保温箱运输;灭活苗(油苗)应在2℃~8℃避光贮藏、运输,冬季运输应注意防冻,否则会降低或失去其免疫效力。无论何种疫苗不可反复冻融。

3、疫苗的接种方法

疫苗的接种方法可根据其种类不同分为皮下、肌肉注射或皮肤刺种、点眼、滴鼻、气雾、拌料、饮水等不同的免疫方法。

4、接种疫苗的器具严格消毒

如注射器、针头、滴管等,都要事先洗净,并煮沸消毒。注射针头尽可能做到每头动物换一个。

5、接种时机

在接种疫苗前,应了解流行病发生情况,选好所需要的疫苗。凡用一种新的产品在全面预防接种之前,最好先试点注射少数动物,观察7~10天无异常反应时再全面推开。气温高时应在早、晚注射疫苗,动物喂半饱,可减轻应激反应。

6、疫苗准备

疫苗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从冰箱取出后放在22℃室温内预热2~3小时,注射前充分摇匀;疫苗启封后,限当日内用完

6.1:灭活苗应在瓶口开封后当日用完,残留的疫苗不应再使用。

6.2:冻干疫苗自稀释后15℃以下4小时、15℃~25℃2小时、25℃以上1小时内用完。

7、防止药物对疫苗接种的干扰和疫苗间的相互干扰

在注射病毒性疫苗的前后3天严禁使用抗病毒药物,两种病毒性活疫苗的使用要间隔7~10天,减少相互干扰。病毒性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可同时分开使用。

8、严格按照说明中给定的日龄进行免疫

9、合理使用疫苗

9.1:疫苗拌入饲料或饮水进行免疫接种时,要加大疫苗的用量,使其在受破坏之后,仍有足够的免疫剂量。

9.2:对饲料和水质要有选择,过酸的饲料,过高的温度,均不能保证抗原的活力,影响抗原进入肠道,达不到免疫的目的。

9.3:灭活疫苗口服免疫的效力很低,一般不使用口服。

9.4:在使用活毒苗进行饮水免疫时禁止用金属容器。不能直接使用自来水,必须注意中和水中的消毒剂。可在水中加入0.3%的脱脂奶粉作为疫苗的保护剂。然后再稀释疫苗,混合均匀后再饮用,以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力。

9.5:气雾免疫,野外喷雾时要特别注意风向,有风和逆风下不能使用气雾免疫。

10、对接种动物的要求

疫苗仅用于健康畜禽;发病、潜伏、怀孕畜(禽)群禁用疫苗;屠宰前21日内禁用灭活苗。对已经表现有明显疾病的动物不应进行免疫注射,只有机体恢复后,才能进行免疫接种。

11、接种后应仔细观察畜(禽)反应

个别家畜可能出现过敏,重者可注射肾上腺素,并采取辅助治疗措施。灭活苗的免疫注射有时会造成轻微的不良反应,如采食量下降等,但两三天就会恢复正常。中特养的包被VC在注射疫苗前后2天,每天在饲料中添加0.02克/只,可以降低应激反应。

12、接种器具及废弃物的处理

接种结束后,接种器具及所有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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