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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防治方法和技巧知识【库百科养殖网】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0-08-29|点击次数:

鱼病防治方法和技巧知识

主持人:早上好,听众朋友!欢迎您收听“致富早班车”节目,我是田园。近年来,我国养鱼业迅速发展。但是,在养鱼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鱼类病害的发生和流行也日趋严重,每年都因此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着养鱼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那么为了提高养殖户对鱼类疾病的诊断与防治技术,我们特别制作了鱼病防治技术系列节目。那么在今天的节目时间里,我们就请到了北京鱼经公司的林长虹高级工程师,首先为听众朋友们介绍鱼病防治基础知识。现在林老师已经来到了我们演播室,林老师,您好!

专家:田园,你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在上次的节目时间里呢,我们为听众朋友们介绍了鱼病预防的基本方法,有五种:一是鱼池清整和消毒,二是加强饲养管理,三是药物预防,四是免疫预防,五是生态预防。节目的最后,林老师给我们介绍了鱼病防治过程中经常存在的问题,一是诊治不及时而失去最佳治疗时期;二是误诊与漏诊的问题;三是选用药物不当的问题;四是药物用量与用法不适当的问题。那今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因为诊治不及时而失去最佳治疗时期的这么一个问题。

专家:诊治不及时而失去最佳治疗时期的问题,原因有以下几点:

1)看表面现象,检查不到位

养殖者往往以是否有死亡作为判断发病的依据。或以摄食量变化来判断是否发病,当发现摄食量明显减少时再行诊治就迟了,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

水生动物的病原菌主要存在于水体(或底质)中,多为条件致病菌,发病的初期,少数体质较差的先感染发病,当发生死亡时,病原菌繁殖的数量足以使其它个体感染发病,必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时治疗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加大。

应在巡塘时认真观察,只要发现有一条鱼体表异常或活动不正常,就应立即对全池做全面诊断检查,而不应根据其它情况判断。

2)根据以往经验,认为未到发病时侯

一般来说,在一特定区域的水产养殖,其疾病有呈周期性发生的规律,但由于天气变化、人为管理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发病的周期性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只有经常认真观察综合判断,才不致于因为经验而失误。

3)认为已经用药预防了,就不会发病

疾病的预防应做到及时、有效和全面才行。用药物预防讲究对症,有效杀灭病原体才能达到预防的效果。细菌性、寄生虫类等疾病的预防用药是不同的,另外,在用药预防的同时还须做好非药物预防工作,如水质控制以及合理投饲等多方面的管理工作。集约化养殖方式,防治疾病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也就是在养殖过程中的每一个操作都应把疾病防治的因素考虑进去。否则,疾病难以有效控制。

4)临近捕捞上市,有点小病没关系

成品养殖基本完成,往往发现有各种各样的疾病,有的为轻度,有的则较为严重。鱼类的肠炎、河蟹黑鳃、虾类溃疡等疾病若为轻度,销售在即,不影响食用,对商品价值影响也不大,可不用药治疗。如果是鱼类的败血症、赤皮病、烂鳃病、河蟹腹水病或虽然病情为轻度,但真正销售尚有时日以及虾类发病等情况就必须治疗,否则将造成重大损失。尤其在八月末、九月份,这类情况较多,河蟹腹水病在秋冬季气温的大幅波动时,死亡量很快增加且因大多沉入底部而不易被察觉,最终产量很低,存活的部分商品价值也会下降。病鱼不仅在起捕与运输过程中死亡量大,而且难以销售。

5)老问题了,不管它

所说的老问题是指难治疾病,如鱼类肝胆综合症、银鲫孢子虫病、河蟹腹水病、虾类的红体病等。实际上,这类疾病只要及时治疗,治愈并不难,等到内脏器官失去功能时再治疗就太难了。关键问题是池塘中发病较重的总是只有部分个体,不可能是全部,如果放弃治疗,本来可以康复的部分,也将被感染而致死。有人认为让该死的死,只要不投饵,自然也就好了。这样认识非常糊涂,发病死亡的个体体内将向水体放出大量的病原菌,进一步感染的可能性相当大。在用药治疗中病重的个体加速死亡,将其捞除后再进行水体消毒,既可持续治疗,又可以减轻进一步感染发病。有的疾病治愈周期长,属于调理性治疗,不能不管它。

实际上养殖水体中虽然发生大量死亡,采取积极治疗,可以减少损失。用药成本并不算高,用药后效果表现得不明显,看不出来,别以为就没有效果。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致富早班车”节目。在今天的节目时间里,我们为听众朋友们介绍鱼病防治基础知识,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北京鱼经公司的林长虹高级工程师。

鱼病防治常见问题之二是误诊与漏诊的问题

专家:误诊与漏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验主义普遍

把自身的或他人的经验用于养殖实践中是一很好的方法,但应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对于疾病诊断更应科学认真对待。在渔药店里发现有人买药一是根据去年用的药,二是根据他人治好病的药,全然不顾是什么病。在疾病不明的情况下乱用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很多,特别是用杀虫剂。即使是预防疾病,也应该有针对性的用药。

2)次要疾病掩盖主要疾病

由于水产养殖动物往往多病齐发,而养殖者只注意到易为观察的疾病,忽略其他疾病,因此常造成治疗非致死疾病,即次要疾病,主要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鱼类败血症时常伴随肠炎病发生,发现死鱼为红肛门,按肠炎病治疗,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河蟹纤毛虫病、黑鳃病与肠炎病或腹水病相继发生后,只治疗纤毛虫病(因明显可见),反而增加了死亡量,而且其病情进一步恶化,造成久治不愈。因此,诊断疾病时,应请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综合判断,切勿想当然。

3)错误的诊断

因诊断方法欠缺或缺乏相应的疾病诊断知识,而错误的诊断。草鱼细菌性肠炎病肠内壁有粘液而病毒性肠炎病(为炎症)肠内壁无粘液,需要介剖来判断,治疗方法不同。河蟹脱壳不遂症常被误诊为颤抖病,南美白对虾细菌性疾病当成病毒性疾病治疗等等。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如无充分的工作经验,应谨慎诊断。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致富早班车”节目。在今天的节目时间里,我们为听众朋友们介绍鱼病防治基础知识,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北京鱼经公司的林长虹高级工程师。在刚才的节目时间里,林老师介绍了鱼病防治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误诊与漏诊的问题,那接下来我们再来谈谈鱼病防治常见的第三个问题就是选用药物不当的问题。

专家:选用药物不当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正确用药的知识

这是造成滥用渔药的主要原因,一般养殖者或水产技术人员缺乏病理、药理方面的知识,盲目用药的情况较普遍。主要表现在用药配伍不合理、忽视理化因子(水质、水温等)对渔药作用和用药史对选用药的影响等。

主持人:刚才林老师说到了拮抗作用,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拮抗作用呢就是指有些药物混用后因为相互之间抵消而减弱了,这就称为拮抗作用。林老师,那配伍不合理指什么呢?

专家:配伍不合理是指两种渔药因有拮抗作用而不能同时使用,或其中一种渔药对于治疗该病无意义,甚至有负面效应。用药知识缺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诊治特种水产品疾病时,用药易错,如鳜鱼对敌百虫、氯化铜等较敏感,0.2g/m3水体的敌百虫及0.7g/m3(pH值小于或等于7)的氯化铜均能造成鳜鱼中毒等。二是不善于使用中药,盲目使用中药较普遍,中药散剂一般有多种草药按处方制成的,配伍禁忌很多。如黄连不宜与碘制剂、碱性药物、重金属盐、VB6等同时服用;大黄不宜与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生物碱等同时服用;长期服用后,需补充VB1,与红霉素、利福平等联用,药效降低;五倍子不宜与任何化学药物同时服用;槟榔不可与有机磷杀虫剂合用等。

使用抗菌剂、杀虫剂应适当交替,否则易产生耐药因子,影响治疗效果。

2)凭借经验选用渔药,不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为了食品动物的安全(尽量避免药残),制定国标渔药时,根据药代动力学原理以适当剂量延长疗程的手段,内服一个疗程约5~7天,而使用者则希望所谓“药到病除”,偏信使用高剂量疗效快。

3)用价格便宜的渔药、倾向于选用原料药

选用价廉的渔药属于市场经济规律,但用于治疗疾病时,只应作为次要因素考虑,不应以价格决定选用何种药物。使用原料药除成本低外,可能就是传统习惯问题,原料药含量比国标渔药高很多倍,且没有确切用量规定,实际用量同比国标渔药高出10倍以上,有的达几十倍。《兽药管理条例》禁止原料药直接用于养殖动物。使用原料药由于耐药性使用药量不断增大,同时拌饲不均匀也使部分动物摄入过量的药物,更加剧了药残的产生,其危害很大。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现在收听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致富早班车”节目。在今天的节目时间里,我们为听众朋友们介绍鱼病防治基础知识,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北京鱼经公司的林长虹高级工程师。

主持人:鱼病防治常见问题之四是药物用量与用法不适当的问题。

专家:药物用量与用法不适当的问题,主要是

1)根据饲料用量确定内服药量

在国标渔药说明书中,为了方便于养殖用药而增加了按饲料用量确定用药量的内容,但其中都有投饲率的前提条件。实际上,当水产动物发病以后,其摄食量会大为减少,从而导致用药量比应用量小得多,治疗效果大打折扣。当然在确定用药量时,也必须考虑到饲料的实际用量,尤其是病情较为严重时,更应重视这个问题。

内服用药量应按水生动物体重来计算,但需扣除已停止摄食的群体重量,然而究竟有多少量难以估算,只能依实践经验来确定,同时还应注意通过灵活的投饲方法控制健康个体与病重个体之间摄入药饵的量。

2)拌饲不当

拌饲不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拌饲的不均匀性,如10%诺氟沙星粉每吨饲料用量为500克(按5%投喂),将500克的药直接倒入1吨饲料中进行拌和,或先湿润饲料再拌药等,无论如何也拌不均匀;二是不管该药是否溶于水,习惯于用水稀释后拌饲,如常用的氟苯尼考粉是不溶于水的,为了使用的方便,用水稀释后再洒在饲料上,这样的药饵入水后会很快从水层中散失。

拌饲不当的后果非但不能有效治疗疾病,而且又使部分个体摄入过量的药物,同时为了治疗还要继续用药。

3)随意增加或减少用药量

由于许多养殖者以往原料药用得多,其含量很高,内服后作用可能快一些,在使用渔药制剂产品时,认为含量太低或希望快一些好起来,往往并不按说明书指导的用量使用,而会加大用量,有的甚至几倍的量。这样做的后果很明显不仅造成用药的负面效应,而且加强致病菌的耐药性,使以后的用药成本加大。有的人则相反,养殖的面积大而产量高,认为按规定的用量代价太大了,便降低剂量或减少内服天数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其后果必然是损失大而成本高。

4)不规则池塘水体计算误差大或施药不均匀

对不规则池塘不认真测量计算,想当然的估计,造成容量计算的误差太大,有的相差到20%以上,将全池均匀泼洒有效水体积浓度理解为平面性的均匀,对于面积大、水深变化大、混合能力差的水体尤其明显,如养蟹池塘多数形状不规则且水深变化很大,加上往往面积在百亩以上,将一次药量全部倒入船仓中用水稀释后泼洒,无法控制单位面积的施药量,致使局部浓度过高或过低。

大水体用药时应先将整个水面分成若干个近似等同单元,分别顺序施用。同时应尽量使用机器喷洒法,不仅可以缩短用药时间,而且利于泼洒的均匀性。

5)为了方便,改内服治疗为全池泼洒

需内服治疗的疾病如肠炎病、肝胆病等,由于拌饲内服比较麻烦,因此希望用全池泼洒法来解决问题。全池泼洒对病情有一定控制作用,但因病原菌在水生动物体内感染,非内服不能治愈。如果已停止摄食或摄食量太低时,在外用消毒杀菌和改良水体环境后,可以降低死亡量(此时就认为病已痊愈是错误的),仍应进行内服治疗。

结束语:好,听众朋友,我们节目结束的时间到了,鱼病防治基础知识今天就为您介绍完了,在这里我们感谢林长虹老师的介绍,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您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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