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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养殖设备(威海实行养殖渔船双编管理)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6|点击次数: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1日讯 8月10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介绍《关于实施养殖渔船“双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威海实行养殖渔船双编管理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意见》将全市所有在册养殖渔船和纳入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编号管理的养殖渔船纳入管理范围。实施“双编”管理,即“编组管理、编队生产”,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由所在镇街兜底,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把零散养殖渔船纳入组织化管理。《意见》确定了出海通报制度、集中停靠制度、定期核对制度三项配套制度,明确了管理组织、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养殖渔船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定位准确,联系畅通,监控有效,保障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意见》规定,全市所有在册和纳入区市编号管理的养殖渔船都必须纳入组织化管理,不加入管理组织且无合法证件的将作为“三无”渔船处理。个体养殖户(经营人)对养殖渔船编组不满意的,经与接收主体协商一致,可以调整至其他编组;没有编组接收的,可以调整至所在镇(街道)兜底的养殖渔船编组。个体养殖户(经营人)变更养殖渔船所在编组后,负责接收的养殖渔船编组组长应在接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新的渔船编组和渔船名号、所有人、使用人等情况告知所在镇(街道)。

据悉,下一步,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将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养殖渔船管理组织,合理优化养殖渔船管理组织规模,合理确定集中停泊点。加快建立机制运行顺畅、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职责清晰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双编”管理组织化、法人化,促进养殖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实行“一船一档”,逐艘建立养殖渔船船体照片、驾乘人员信息、养殖海区位置图等“双编”基础信息台账。督促“双编”管理组织建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有效管用的通讯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养殖渔船船东通信网络。

闪电新闻记者 姜钰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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