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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养殖强拆2017(政府鼓励建设的养殖场,不能随便当违建拆除)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6|点击次数:

目前市面上很多养殖场的建设、兴办,都是由地方政府政策号召、鼓励建起来的,养殖户基于对政府的信任,赌上了全部身家办养殖场。

但一旦遇到征收,很多养殖场因为手续或证件不全被征收方认定为违法建筑,强拆且零补偿,这对于养殖户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政府鼓励建设的养殖场,不能随便当违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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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2012年,山东省肥城市某镇人民政府执行上级任务,要求辖区内各村大力发展桑蚕养殖业,鼓励村民种植桑树,建设蚕棚,并给予2000元蚕棚建设补助。村民张某三人响应政府号召,种植桑树、建设蚕棚,并取得补助款,从事桑蚕的养殖经营活动。

2017年9和11月,该村村民委员会先后两次下发通知书,认定三人各自所建设的蚕棚是违法建筑,要求三人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其将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

德凯律师团接收委托后,及时向该村村民委员会发送律师函,认为村民委员会没有认定和拆除违法建筑的主体资格,其下发的通知书违法。该村村委会不服,以张某三人分别为被告,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肥城市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驳回了该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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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国家规定,这两种养殖场,即使手续不全,也不能当违建拆除,如果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需给予足额、合理的补偿。

1、环评手续不齐全的养殖场。

养殖场没有办环评,只要不在水源地,没有给环境造成大的污染,那么是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成为合法养殖场的。不能地方政府一刀切认定成违建,更不能直接拆迁一分钱补偿也不给。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2、在当地大力扶持鼓励下建造的养殖场。

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养殖户是因为相信当地政府,才办了养殖场。既然当初给开了绿灯,手续不齐全也是得到了默许和支持,那即使手续不全,也不能一概认定为违建,这样的建筑通常允许边建边补办手续,或者先建后补。

政府鼓励建设的养殖场,不能随便当违建拆除!

征收过程中,养殖场证件不全并不等于违建,即便养殖场真的被认定为违建,行政机关实施强拆前,也必须依法保障养殖户的陈述申辩、依法复议、依法起诉的权利,否则就属于违法强拆。

养殖场拆迁程序复杂,多数都会遇到违建认定问题,一旦遭遇违建拆除,养殖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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