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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殖补助(泉州发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政策“礼包”)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6|点击次数: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泉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2023年度泉州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近3.7亿元,用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主要包括32项补助、9项奖励和9项扶持。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32项补助

1.高标准农田建设

安排1000万元,配套补助省级下达的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安排150万元,补助续建38个监测点,建立绿肥种植、秸秆还田、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等培肥改土技术示范片40个以上。

3.山垅田复耕

安排80万元,补助山垅田复耕2000亩以上。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各奖补300元。

4.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奖励

安排50万元,补助在粮食主产区择优奖励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6个乡镇和16个村。

5.种粮大户农业“五新”示范推广

安排100万元,补助建立水稻、甘薯、花生、玉米等粮油作物百亩以上核心示范片区12个以上。

6.大豆规模种植暨高产高质高效创建

安排120万元,补助大豆规模种植4000亩,对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给予补助300元。

7.旱稻规模种植补助

安排50万元,补助旱稻规模种植2500亩,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8.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安排400万元,补助3-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9.建设特色畜牧产业

安排1000万元,补助新(改、扩、迁)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厂)和其他配套设施。

10.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及农业基地设施建设

安排379万元,补助生态茶果园、中草药等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自然灾害救助项目30个以上。

11.休闲农业产业建设

安排430万元,补助2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及项目建设、4个市级农业公园、1场丰收节。

12.泉台农业合作

安排85万元,补助9个以上泉台农业合作、1个展会补助、1个园区奖补、1个以上宣传、交流项目。

13.农业对外合作

安排25万元,补助5个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14.市级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示范基地

安排50万元,建设市级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示范基地10个。

15.农业保险补贴

安排680万元,补助各类农业保险(水稻、马铃薯、蔬菜、农业设施、能繁母猪及育肥猪、生猪期货、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

16.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

安排50万元,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10个、统防统治示范面积2万亩次。

17.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

安排50万元,确保农药使用量比上一年度减少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达50%。

18.农业“三品一标”认证

安排50万元,补助新增农业“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0个以上。

19.市级知名农业品牌创建

安排55万元,补助新增15个市级知名农业品牌。

20.农产品展示展销

安排50万元,补助参与农产品展示展销的企业,及“泉州乡村好货展”“泉州乡村好货馆”。

21.乡镇动物防疫员补助

安排200万元,补助乡镇动物防疫员。

22.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

安排51万元,补助建立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片17个。

23.种业振兴

安排200万元,补助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5家,新建或改扩建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场、区、圃)3家,新增保存种质资源100份以上。

24.畜牧业“五新”

安排100万元,畜牧业新品种(包括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特色畜禽)、新技术、新饲料、新设施设备、新模式等“五新项目”的应用推广10个以上。

25.数字农业示范项目

安排125万元,补助10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新建项目,及5个数字农业改造提升项目。

26.农机化发展

安排180万元,建设5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及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点,创建5个“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

27.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安排50万元,补助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28.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安排75万元,评选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25名。

2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安排9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种粮大户、休闲农业示范点、知名品牌农业企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等贷款贴息。

30.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安排450万元,补助3个农业产业强镇创建。

31.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

安排200万元,补助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20个。

32.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安排390万元,补助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0个,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40个,泉州市“十佳家庭农场”10个,泉州市“十佳农民合作社”10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10个。

乡村振兴建设“9项奖补”

1.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安排5655万元,配套奖补145个省级乡村振兴建设试点村,实施包括乡村富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发展社会事业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450个以上项目。

2.市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

安排2400万元,奖补16个市级实绩突出村。

3.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

安排1300万元,奖补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6条和创建农文旅融合示范线3-5条。

4.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

安排3000万元,奖补30个整镇推进创建乡镇项目建设。

5.农业产业项目(农田连片整治)奖补

安排850万元,奖补非农业生态型乡镇农田连片整治优秀项目。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

安排240万元,每月随机考评230个村,每月对前10名各奖补2万元。

7.乡村“五个美丽”创建

安排460万元,奖补“美丽乡村庭院50个、美丽微景观50个、美丽小公园(小广场)25个、美丽田园10个、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10个”等非试点优秀案例145个。

8.其他乡村振兴建设

安排255万元,奖补其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20个以上。

9.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业贷款风险补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9项扶持”

1.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2920万元,扶持欠发达镇村、联农带农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带动低收入农户1000户以上。

2.住房改善提升

安排800万元,扶持改善提升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160户以上。

3.和美侨乡建设

安排1200万元,用于宜居宜业和美海丝侨乡建设,扶持推进村庄梳理式改造试点,扶持打造一批重点侨村,推动“侨民宿”“侨家乐”“侨记忆”等项目建设。

4.农业产业项目(农田连片整治)

安排4000万元,在原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业生态型乡镇开展农田连片整治。

5.第六批省派驻村和第十六批市派驻村整村推进帮扶

安排1980万元,扶持54个村。其中:24个省派村每村20万元、30个市派村每村50万元。

6.整镇推进乡村共富产业项目

安排2000万元,扶持20个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新型集体经济。

7.低收入农户防返贫保险及产业保险

安排150万元,扶持低收入农户投保防返贫保险2.9万人左右,推动脱贫户年均收入增长达10%以上。

8.低收入农户应急救助

安排300万元,用于应急救助低收入农户200户以上。

9.巩固衔接补短板

安排150万元,扶持不少于20个村。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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