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老挝养殖(投资老挝之五:中国与老挝的经贸合作关系)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6|点击次数:

1.历史沿革

自1989年中国和老挝实现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传统友谊和友好合作关系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在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文教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中国企业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赴老投资办厂。中老经贸关系发展顺利。据中国海关统计,1999年中老双边贸易额为3171.6万美元,同比增长(下同)23.2%。其中中方出口2216.1万美元,进口955.5万美元。2000年双边贸易额4084万美元,增长28.8%,其中中方出口3442万美元,进口642万美元。2001年双边贸易额6187万美元,增长51.4%,其中中方出口5441万美元,进口746美元。2003年双边贸易首次突破1亿美元。2014年,中国成为老挝第一大出口市场以及第二大进口市场。

2000年11月12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和老挝副总理兼外长宋沙瓦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万象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声明提出,双方认为,应在现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两国政治和地缘优势,进一步推进双方在经济、贸易、投资、农业、林业、旅游等领域的友好合作。为此:

(1)双方继续加强对经贸合作的指导与协调。进一步发挥两国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有关法规,规范各自企事业行为,为双方企业和机构的经贸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共同创造一个互利和有序的经贸合作环境。

(2)积极探索扩大双边贸易的新途径,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拓展两国边境贸易。继续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进行双向投资。加强在劳务工程承包领域的合作。

(3)进一步加强两国农林合作,在农林资源开发、农林技术和农林机械、农林产品加工、病虫害防治与监测、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

(4)加强两国在旅游方面的合作。中方同意把老挝列为鼓励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双方主管部门将商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

2.发展现状

老挝的“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使两国共同发展的命运更紧密结合在一起。中老铁路、赛色塔综合开发区、老挝一号通信卫星地面站等中老合作重大项目为老挝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切实利益。日益密切的中老经贸往来带动了老挝经济增长。

近年来,一批有实力的中资企业进入老挝市场,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涉及水电、矿产开发、服务贸易、建材、种植养殖、药品生产等,投资方式多样化。中国企业在老挝还积极参与劳务和工程承包。中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或优惠贷款等方式向老方提供援助,领域涉及物资、成套项目援助、人才培训及技术支持等。主要项目有:地面卫星电视接收站、南果河水电站及输变电工程、老挝国家文化宫、琅勃拉邦医院及扩建工程、乌多姆赛戒毒中心、老挝地震台、昆曼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万象凯旋门公园、老挝国家电视台三台、老北农业示范园、国家会议中心、万象瓦岱国际机场改扩建等。中国商务部2016年12月表示,中国是老挝的第一大援助国、最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贸易伙伴,老挝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的第三大投资目的地。双方还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区域和次区域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3.老挝与中国贸易情况

(1)老挝与中国的贸易额及主要商品

据老挝工贸部进出口贸易司2016年12月公布的数据,2015-2016财年前9个月,老中双边贸易总额已超15亿美元。其中,老挝向中国出口总额为9.5亿美元,进口总额为5.7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老挝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泰国。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4-2016年,老挝是中国在东盟的第9大贸易伙伴。中国主要从老挝进口铜、木材、农产品等,向老挝出口汽车、摩托车、纺织品、钢材、电线电缆、通信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等。

投资老挝之五:中国与老挝的经贸合作关系

(2)老挝与中国签订的贸易协定

双边贸易保护协定:中国与老挝于1988年12月签署了《中老贸易协定》、《中老边境贸易的换文》。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与老挝于1999年1月签署了《中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其他协定:中国与老挝还签署了《中老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93年1月)、《中老汽车运输协定》(1993年12月)、《中老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1994年11月)、《中老旅游合作协定》(1996年10月)、《中老关于成立两国经贸技术合作委员会协定》(1997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2000年4月)等协定,在投资、旅游、运输等方面规定了相关保护政策。

其他相关保护政策:中国与老挝签署了《中老领事条约》(1989年10月)、《中老民事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9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2002年2月)等协定,在司法方面规定了相关保护政策。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老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2013年以来双方签署的合作文件:

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国家主席朱马里·赛雅颂于2013年9月26日至30日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落实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老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及多项经济合作文件。

老挝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于2016年5月3日至5日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合作计划(2016-2020年)》《中老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老关于促进产能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10项合作文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6年9月8日至9日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经济和技术合作规划补充协议》、《关于通关便利化合作的安排》等合作文件。关于贸易合作,两国就此访发表的联合公报指出,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贸易往来,提升贸易规模和水平。加强海关、质检等职能部门合作,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为双边贸易创造更多便利条件。继续发挥好中老经贸合作委员会、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等机制作用,进一步密切边境省份交流与合作。

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老挝国家主席本杨·沃拉吉率高级别代表团出席此次峰会,两国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中国政府与老挝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双边合作规划,中国政府与老挝政府签署经贸合作协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老挝有关机构签署港口、电力、工业园区等领域基础设施融资合作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老挝政部门签署工业园、输变电、风电、水坝、卫星、液压器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同老挝财政部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中国教育部与老挝教育部门签署教育领域合作文件。

2017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见证了中老经济走廊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科技、农业、电力、人力资源、金融、水利等领域合作文件的签署。

4.双边直接投资情况

老挝计划投资部2016年11月发布消息称,中国投资者目前在老挝投资有约764个项目,涵盖领域广泛,包括矿产、农业、电力、手工艺品、旅游业等多个行业,其中552个项目为100%中国独资,212个项目为中老合资,中国已成为老挝最大外资来源国。

老挝计划投资部2017年4月发布消息称,中国2015年在老挝投资为8890万美元,2016年投资超过10亿美元,中国已超过越南成为老挝最大的外国投资者。中国的大多数投资集中在水电,采矿和农业部门。从1989年到2015年,中国投资老挝834个项目,投资金额达到54.8亿美元。老挝和中国多年来一直坚持在不同发展领域进行合作,中国主要在老挝进行商业援助和项目投资。

(本文选编自:新华丝路国别报告)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