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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畜牧局养殖整改(「环境整治」泗县检察院“五结合”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7|点击次数:

自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以来,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发力,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通过“五结合”,抓好抓实并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泗县贡献检察力量。

领导重视和宣传摸排相结合。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行动,泗县检察院党组政治站位高、政治责任强,积极动员,召开座谈,选派人员,指明方向,协调沟通,明确监督责任。分管领导身体力行,利用民行检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宣传活动,亲自带队深入乡镇、社区、街头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内通外联”、新闻媒体、群众反映等渠道,立足公益诉讼,摸排梳理生态环境污染方面的案件线索,适时介入,积极监督。

「环境整治」泗县检察院“五结合”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重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以上级环保部门通报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以县里开展的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固废大排查等整治行动为依托,加强对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问题的监督力度。同时针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其他问题,及时联络环保、住建、畜牧、水利等职能部门和城区、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沟通,整合力量,强化联动,加大督促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针对环境污染问题,不留死角和后遗症,全方位的做好环境整治监督工作。

「环境整治」泗县检察院“五结合”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针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泗县检察院采取“常态化监督+专项监督”工作机制,以民行检察人员为主,抽调力量,对生态环境污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加大常态化监督,进行实地查看、问询、拍照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者下发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市院部署,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对本县环保部门2016年以来的100多件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并实地勘查、检查,认真核实行政处罚执行和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发出建议,督促履职。

监督成效和生态恢复相结合。注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成效,积极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绝不姑息。监督不仅仅以处罚了事,而是持续跟踪,督促环保等行政机关和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对整治后的境内水域沿岸、拆除的非法石子厂(料场)和养殖场、异地搬迁重建的拆迁地块等清理出来的土地,及时复垦、平整,补种庄稼、植上草皮、栽种苗木,通过一系列的退耕还林、退耕还绿、退养还湿等措施,使被污染的环境得以有效恢复。

「环境整治」泗县检察院“五结合”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环保监督和服务乡村振兴相结合。监督环境污染防治,是检察机关服务“三打攻坚战”的主要内容之一。泗县检察院在做好对县域主城区扬尘、水体、固废等污染问题监督的同时,也在不断关注乡村的环境整治工作,与正在进行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大革命”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影响农村环境的旱厕、污水、垃圾进行有效清理,积极稳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宿州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黄春雷

编辑:赵玉红

供稿:泗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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