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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环保政策(生态环境部:指导沿海地方制定海水养殖排放标准,处理好尾水)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7|点击次数:

南都讯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表示,将指导沿海地方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导则,因地制宜地制定海水养殖地方排放标准,目前江苏、海南的标准已经出台,其他省份的标准预计年内也可出台。

生态环境部:指导沿海地方制定海水养殖排放标准,处理好尾水

胡松琴表示,海水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我国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产品保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部分地区养殖不规范的发展给局部海域带来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去年,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按照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监管思路,系统部署了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实施等4方面,10项举措。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成立了帮扶技术专家组,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强海水养殖的生态环境监管。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沿海地方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开展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将排查出的排污口纳入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台账,逐步明确责任主体,排放方式,时间去向等关键信息。

此外,生态环境部将指导沿海地方统筹考虑区域养殖特点,水质改善要求和经济技术的可达性,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导则,因地制宜地制定海水养殖地方排放标准,目前江苏、海南的标准已经出台,其他省份的标准预计年内也可出台。

“监测是监管的基础,也是监管的眼睛。”胡松琴表示,“但是一直以来,海水养殖业的监测基础相对薄弱,近几年我们指导沿海地方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海水养殖尾水监测体系。可以说给养殖的生态环境监管戴上了眼镜。同时我们还用好千里眼,用好卫星遥感技术,对加大养殖活动对岸线及生态影响的监测监管力度,为我们的监管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撑。”

针对尾水治理问题,胡松琴透露,我们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区养殖特点,经济基础,整体规划等,探索不同的尾水治理模式。“我以医院对人体健康检查和治疗做一个比喻,开放式手术是统筹规划建设海水养殖园区,统一建设生产设施和处理设施,统一取水,统一处理,集中排放。”

“还有进行微创治疗的,微创治疗是通过养殖合作社的模式,对排污口进行清理合并,通过三池两坝的处理技术,进行尾水的集中处理排放。有彻底改变生活方式的,比如说针对工厂化的养殖利用循环水处理模式,还有采用养生调理的,比如说生态混养,利用养殖环境内部生物间的代谢作用,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胡松琴称。

据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环评管理和排查整治,依法加强海水养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管理,持续稳步的推进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和分类整治。

此外,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沿海地方加快出台实施养殖尾水排放的地方标准,逐步健全海水养殖的尾水监测体系,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同时,加强政策支持与技术示范。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应用,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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