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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富华养殖有限公司(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7|点击次数:

翼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翼城分局

2019年3月-4月份行政处罚及查封公示

↓↓↓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01

翼城县里砦镇志刚砂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MA0H7Y9B0F

法定代表人:逯晶

详细地址:翼城县里砦镇北续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里砦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约30吨尾泥倾倒厂区东侧,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

以上事实有里砦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9日

02

翼城县里砦镇闫村志强砂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55414652X4

法定代表人:曹志强

详细地址:翼城县王庄乡北王璧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王庄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砂厂处于停产状态,有生产现象。破碎系统集尘罩及皮带输送走廊封闭不全。

以上事实有翼城县王庄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9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0日

03

翼城县里砦镇艳强砂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MA0H40L67E

法定代表人:王刚马

详细地址:翼城县里砦镇老官庄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里砦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建设配套除尘设施生产时可能造成严重粉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里砦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9日

04

翼城县存忠洗砂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MA0H7TK58X

法定代表人:李存忠

详细地址:翼城县里砦镇北石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里砦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建设配套除尘设施生产时可能造成严重粉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里砦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9日

05

翼城县鸿兴砂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571092404P

法定代表人:曹永生

详细地址:翼城县王庄乡东庄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王庄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厂厂区北侧约50米处堆放有约20吨成品砂未采取抑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王庄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9日

06

翼城县红财铁矿粉深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08370271X9

法定代表人:刘红家

详细地址:翼城县王庄北冶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王庄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于2019年3月18日进行设备调试试机生产一天。深度治理工程未验收、项目竣工未验收,擅自投入设备调试试机生产,将泥沙排入厂区东侧荒沟内。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

以上事实有王庄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1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7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9日

07

翼城县明亮铸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102200003524

法定代表人:冯志国

详细地址:翼城县唐兴镇西关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唐兴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煤气发生炉、退火炉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

以上事实有翼城县唐兴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3月2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28日

08

翼城县鸿源选矿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561302463T

法定代表人:肖彩芳

详细地址:翼城县王庄乡山底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翼城县王庄环境监察中队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4月1日下午设备进行运转生产了1小时左右,该厂高架料仓原料分离传送皮带设施未封闭;颚式破碎、圆锥破碎系统,未安装除尘设施,生产破碎时粉尘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现象。

以上事实有王庄环境监察中队2019年4月1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查封(扣押)的依据、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排污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自2019年4月2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以就地方式查封。查封期间,你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已查封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翼城这里下了12个处罚、查封决定书!涉及里砦、王庄、唐兴等村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19年4月2日

09

翼城县润灏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MA0HLJ64XY

地址:翼城县南梁镇西王村西沟

法定代表人:徐明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第49期、50期《自动监测周报》通报,你公司2018年12月5日、6日、8日和10日,COD日均浓度值超标,经现场调查,超标原因为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19年3月5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翼环罚告字 [2019]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肆万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帐号:140717208156241035000000006

我局将委托翼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督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翼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4日

010

翼城县富华钣金烤漆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1022MA0H1TCF6Q

地址:翼城县南唐乡桥坡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良富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3月21日对你厂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南侧大量废油漆桶和杂物堆放在一起,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原翼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3月22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翼环罚告字 [2019]08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壹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帐号:140717208156241035000000006

我局将委托翼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督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19年4月4日

011

翼城县鑫盛选矿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1022575994966Y

地址:翼城县里砦镇上韩村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3月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厂区东侧部分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19年4月3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翼环罚告字 [2019]9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伍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帐号:140717208156241035000000006

我局将委托翼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督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者向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19年4月12日

012

翼城县永利新型建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207048221XE

地址:翼城县南唐乡樊店村

法定代表人:刘拥利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3月6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取土场堆放的物料苫盖不全,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19年4月8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翼环罚告字 [2019]10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伍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帐号:140717208156241035000000006

我局将委托翼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督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或者向翼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19年4月18日

来源:翼城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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