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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渔业养殖(权威发布丨山东:伏季休渔期将进行增殖放流,改善渔业渔区生态环境)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权威发布丨山东:伏季休渔期将进行增殖放流,改善渔业渔区生态环境

权威发布丨山东:伏季休渔期将进行增殖放流,改善渔业渔区生态环境

权威发布丨山东:伏季休渔期将进行增殖放流,改善渔业渔区生态环境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波介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国家立足养护渔业资源、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是渔业大省、渔船大省,拥有各类海洋渔船近3.4万艘,经省政府公布纳入渔港名录的人工渔港188处,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渔民100余万人。

多年来,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坚定扛牢守海护渔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关键领域,狠抓敏感节点,瞄准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海、依法兴渔,在服务大局、保障稳定、促进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构建起部门协调、海陆联动、各方参与的海洋渔业治理新格局。全省渔业管理和生产秩序稳中向好。坚决打赢伏季休渔管理攻坚战,近海渔业资源恢复态势明显,连续两年伏季休渔社会调查满意度达96%以上,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得到夯实。渔船管控态势不断巩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铁腕整治、重拳打击,2021—2022年我省组织开展了海洋涉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查处涉渔“三无”船舶1876艘,组织了2次全省集中拆解活动,拆解了一批大功率“三无”渔船,有效遏制了涉渔违法事件发生。渔业安全保障持续加力。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执法,坚持开展护渔护航、渔业生产安全大检查、商渔共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渔船不适航、作业不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渔业安全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去年产地水产品国家级抽检合格率95.3%,省级抽检合格率达99%,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今年我省的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将从5月1日正式开始。昨天,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与省公安厅、山东海警局联合召开了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做好我省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坚决守好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全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今年我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前期准备更加充分。为做好今年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多次到农业农村部进行汇报沟通,及时了解今年的伏季休渔政策。经过积极争取,我省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政策更加优化,特别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鱿鱼作业区域有所扩大、时间有所延长、船数有所增加,将进一步增加渔民捕捞收入。前段时间,会同海事、海警部门,开展了海上联合执法巡航,“中国渔政亮剑2023”黄河禁渔专项行动启动活动主会场在东营举办,持续为今年伏季休渔管理加热升温。

二是任务目标更加明确。围绕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规范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3”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行动计划和管理措施,并要求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全省伏季休渔的任务更加明确。

三是管理手段更加科学。经过不断的实践,我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做到了船籍港“休”、网格化“管”、全方位“查”、智慧化“控”,人防+技防作用发挥充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前不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对全省内陆和沿海的网络基站进行了全面检修,对船载通导设备开展了摸底排查,各种管理手段更加向“船”“港”“人”等管理要素集中。

四是综合协调更加有力。今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牵头举办了鲁苏沪浙闽粤桂琼八省(市、区)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签订仪式,省际间协作更加紧密;召开了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真正形成了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多次与公安、海警、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凝聚了共同抓好今年伏季休渔管理的合力。

围绕做好今年全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下一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将在四个方面发力,努力形成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伏季休渔“山东经验”。

坚持齐抓共管,不断提升综合管控能力

伏季休渔管理综合性强、影响面广、参与度高,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凝聚合力。

一是充分发挥好协作机制的作用,常态化运行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延续渔业、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优势,持续构建多部门紧密联动、职能互补、多向衔接、无缝配合的管控格局,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执法联勤、问题联处、区域联防。

二是充分利用黄渤海和东海、南海海区八省市,环渤海三省一市渔政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强化交界水域管控、异地休渔渔船监管。

三是进一步深化渔政海警执法协作机制,健全渔政与公安、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查处。

四是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休渔渔船监控值守机制,以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指挥平台为中心,沿海七市指挥中心为枢纽,沿海各县(市、区)监控室为终端,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值守网络,做到问题渔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聚焦重点要素,努力筑牢全覆盖管控防线

一是着力筑牢重点渔船管控防线。盯紧涉外作业能力渔船、异地休渔渔船、玻璃钢快艇、钓具(休闲)渔船等重点对象,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所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确保重点渔船管控到位。

二是着力筑牢港口岸线管控防线。全面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以渔船、渔港包保责任制为基础,做到定港、定船、定人,及时清点渔船数量,保持动态管理,压紧压实渔港经营主体责任。

三是着力筑牢重点人群管控防线。坚持船人共管,全面掌握涉渔重点从业人员情况,对重点从业人员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四是着力筑牢重点渔场管控防线。加强区域联动、陆海联动、线内线外联动,进一步完善海上联合执法和执法船编队巡航制度,实现重点海域巡航全覆盖、重要时段监管无死角,筑牢海上管控防线。

五是着力筑牢渔船修造厂点管控防线。对船厂定期进行巡查,全面核查建造、维修、销售等台账,严格落实渔业船舶建造审批、报备等制度,对建造无船网工具指标的渔船、维修无渔业船舶证书的渔船等行为,依法处罚。

抓好关键环节,优化全方位管控体系

在技防手段、渔获流通、专项捕捞、安全生产等环节上下功夫、用力气,全方位做好执法监管,稳控伏季休渔局势。

一是切实抓好技防环节作用发挥。依托船位动态监控、近海小目标雷达、智慧渔港、海岸视频监控等系统,提高信息监控和执法力量之间的衔接效能,对涉嫌违规的,第一时间发现、出动、处置,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有效打击。

二是切实抓好渔获流通环节执法检查。加大渔获物交易、流通、仓储和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夜间突查、交叉联查等方式,依法查处运输、收购、转载、代冻、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或无合法来源的海产品等行为。

三是切实抓好专项捕捞环节执法监管。对所有专项捕捞渔船,务必做到“六个严格”,即严格许可作业时间、严格限定作业海域、严格限定作业类型、严格限定作业网具、严格定港上岸、严格限额捕捞。

四是切实抓好生产安全环节责任落实。抓好隐患排查,争取风险“早发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隐患“早消除”;抓好风险监测,力求危险“早警示”,推动渔业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稳定。

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伏季休渔管控成效

伏季休渔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必须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确保伏季休渔管控成效,巩固渔区安全形势,努力提高渔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入开展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伏季休渔期间,将同步在重点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不断改善渔业渔区生态环境。同时,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定期组织沿黄流域的巡航和巡查,开展好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黄河禁渔交叉执法检查,切实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好督查督办的作用。省里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真实了解情况。对重要举报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督查督办事项不执行、不落实、敷衍了事的,不得列入树先推优的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多发的,将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到沿海市委市政府。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深入渔区、渔村、渔港和渔民群众,聚焦涉渔“三无”船舶等渔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坚持服务窗口前移,零距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正让渔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有品质的服务,不断提高渔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强化伏季休渔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微信、自媒体等多种媒介宣传手段,结合发放“一封信”、组织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伏季休渔制度政策内容和违法违规后果,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守法典型,不断营造全社会参与伏季休渔管理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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