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河麂养殖(省林业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10起典型案例)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来源:华声在线

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抓获124人

省林业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10起典型案例

3月5日,省林业局公布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10起典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例。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陈凯军

部分案例

非法猎捕

201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在涟源市枫坪镇球树村乱石坪等山林中通过放置捕兽夹、架设捕鸟网、采用诱鸟器等禁用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39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1只)。2020年2月11日,涟源市森林公安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并当场收缴作案工具捕兽夹13个、猎捕网6张、诱鸟器1套,野生动物死体20只、活体1只。目前,谢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经营

从201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孙某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益阳市赫山区承租一门面,向各类餐饮酒店出售水律蛇、花蛇等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1月22日,赫山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清查时,发现孙某经营的门店内有竹鼠、蛇类、大鲵等野生动物,孙某无法提供合法的经营野生动物来源手续。森林公安民警查明其非法交易额超过30万元,其行为已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孙某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运输

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张某先后在广州、清远和祁阳县从事野生动物网上经营活动。2020年1月28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祁阳县羊角塘镇其岳父家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野兔冻体56只、竹鼠冻体10只、鸟类冻体17袋361余只、野猪脚4只、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活体2只。随后又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森林公安民警在羊角塘镇铜银村一养殖场内查获活体河麂约60只。1月31日,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20年3月5日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祁阳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监视居住。

数据

疫情发生以来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执法队伍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1月23日至3月5日,全省林业部门累计出动人员17.2万人次,联合清查餐饮酒楼等经营场所7.2万家(次)。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案件1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