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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养殖(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八)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坚决落实水利部强监管要求,2018至2019年,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沅水、酉水网箱养殖、水府庙、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垦、官山商业廊桥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近期,湖南省水利厅联合新湖南客户端整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的河湖管理典型案例,第八期推出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意在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规范指导、舆论引导作用。

编辑整理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潘文秀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八)

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

【基本情况】

2022年5月31日,省总河长会议暗访片曝光“湖南先步鲟龙鱼发展有限公司在永兴县便江街道周家村东侧便江河道内的7处大型养殖网箱和多处养殖管理用房,其养殖证已到期,未及时清理退出,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问题。问题交办后,郴州市、永兴县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果断处置。至11月14日,便江河道内养殖网箱、管理用房已全部拆除。

【整治情况】

经调查,湖南先步鲟龙鱼发展有限公司在便江河道内的养殖网箱有550口,面积3万平方米,存鱼115万斤,并建有7处养殖管理用房。其水域滩涂养殖证已于2022年3月28日到期,既未依法取得养殖证,也未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属擅自占用天然水域从事养殖生产,为典型的河道“乱占”问题。

6月2日,永兴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刘朝晖召集县河长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便江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现场办公,会商整改措施,要求各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务必依法依规将该问题按期整改到位。6月7日,县委书记刘朝晖又约谈湖南先步鲟龙鱼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对问题整改的态度和决心。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永兴县落实省、市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由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刘朝晖任组长,组建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整治工作。6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湖南先步鲟龙鱼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养殖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涉案企业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整改期间,省、市、县河长办多次赴现场督导问题整改;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县河长办主任、分管副县长李和强化整改部署与调度,多次组织召开整改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全程跟踪督导。至11月14日,湖南先步鲟龙鱼发展有限公司在便江河道内的养殖网箱、养殖管理用房全部拆除。

【典型意义】

开展涉河问题整治是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维护良好水生态的有力手段。本案例中涉事企业为了经济利益,非法侵占水域,对河道行洪、水生态环境等产生了不利影响,违反了《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渔业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拆除养殖网箱,不仅消除了该河段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也有效地恢复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原生态环境。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八)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

养殖设施整治前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八)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

养殖设施整治中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八)永兴县拆除便江河道非法养殖网箱案

养殖设施清理后

(一审:潘文秀 二审:甄荣 三审:熊佳斌)

[责编:潘文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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