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养殖强拆怎么处理(未签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打入账户,就可以强拆养殖场吗?)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未签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打入账户,就可以强拆养殖场吗?

法学家莫尔有一句话:“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就是越公道的法律”。合同便是如此,只有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被称之为“合同”,行政协议亦然。然而,实务中,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惜违反法律基本原则,在没有签订行政协议的情况下强拆被征收人房屋,事后再把单方面决定的补偿款打入其银行账户,以免落人口实。遇到这种情况,一些老百姓可能抱着“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心理忍气吞声,这种想法万万要不得。

最近,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拆迁律师尹利兵律师就代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最后成功帮助委托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事实

冯女士家的养猪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某镇村民小组,有合法手续。2021年9月30日,武陟县人民政府于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年8月10日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对包含冯女士家的养殖场在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用于沿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由于冯女士不同意征收部门的补偿标准,遂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23年5月25日,武陟县某镇政府分三次将案涉土地的征收补偿款汇至冯女士的配偶高先生的银行账户。2023年5月3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养殖场实施了强制拆除。

冯女士认为,在自己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且未获得补偿安置的情况下,镇政府擅自将自己的养猪场强制拆除,导致自己合法财产灭失,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冯女士辗转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拆迁律师尹利兵,于2023年6月12日将镇政府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其养猪场的行为违法”。

律师观点

尹律师认为,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违法。本案中,原被告并未就补偿达成一致。在冯女士不同意的情况下,镇政府擅自将补偿款支付到冯女士丈夫的账户,再强行拆除了冯女士的养殖场,与《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完全背离。故请求确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

被告镇政府辩称:

武陟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经被告镇政府多次做工作,原告冯女士及其配偶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不拆除地表附着物,且拒不交出土地,严重阻碍了省重点工程沿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镇政府在将补偿款足额支付至冯女士配偶高先生银行账户后,对其已经清空的两个养猪场厂房实施拆除,并不损害其合法权益。

故,应当驳回冯女士的诉讼请求。

律师代理意见:

首先,冯女士并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协议、拒不拆除地表附着物的情形。冯女士未签订补偿协议是因为镇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与建设案涉养殖场及经营投入相差甚远。且养猪场的收入是冯女士生活的主要来源,镇政府的补偿无法弥补冯女士的损失,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

故冯女士未同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冯女士的主张合理合法,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协议的情形。

其次,如果镇政府认为冯女士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行为阻碍了相关项目的实施,应当将相应的款项进行提存公证,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冯女士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在冯女士未行使相应的复议或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镇政府未遵循法定程序,擅自选择性执法,在诸多未签协议的被征收人中,仅对冯女士一户实施了强制拆除,且在强制拆除前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未邀请见证人对现场进行见证,贸然拆除了冯女士的房屋,导致冯女士的财产遭到严重的损坏,程序严重违法。

最后,镇政府的行为并不符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先补偿后搬迁是征收双方在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由被征收人领取补偿款,然后再自行搬迁的情况。

本案中,原被告并未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而是在冯女士不同意的情况下,镇政府擅自将补偿款支付到冯女士丈夫的账户,再强行拆除了冯女士的养殖场,与《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完全背离。

诉讼结果

庭上,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完成采纳了尹律师的辩护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征收行为时,对无法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相对人,应在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虽然镇政府将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款项汇款至冯女士配偶高先生的银行账户,但冯女士对此补偿并不认可,且冯女士未与镇人民政府签订过补偿安置协议,镇政府径行拆除了冯女士涉案养猪场违反了上述法规规定。

故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强制拆除冯女士养猪场的行为违法。

- 判决书 / 裁定书 -

未签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打入账户,就可以强拆养殖场吗?

未签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打入账户,就可以强拆养殖场吗?

未签协议直接将补偿款打入账户,就可以强拆养殖场吗?

在明律师提示

由于建设项目启动的紧迫性,很多征收方为了加快征收速度铤而走险,进而实施违法强拆。对此,我们必须从立法层面上提高违法强拆的成本,让实施违法强拆的征收方付出代价。

同时我们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遇到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切勿忍气吞声,对违法拆迁行为更不能轻易放纵。要坚定维权信心,选择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会为您保驾护航。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