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达州附近野猪养殖(网购工具捕捉野生动物食用 四川达州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09|点击次数:
网购工具捕捉野生动物食用 四川达州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

岳某某被抓捕归案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在网上看到他人捕猎野生动物的小视频后,四川达州男子岳某某“依葫芦画瓢”,网购多种工具捕捉野生动物供自己和家人食用。3月11日,岳某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抓到野猪后自己吃了。”不久前,达州市达川区公安分局木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3月10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岳某某于3月11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网购工具捕捉野生动物食用 四川达州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缴获的电击猎捕工具

据犯罪嫌疑人岳某某交代,他于2019年11月5日从福建务工返回达川区渡市镇,通过手机观看他人上传至网上的捕猎野生动物的小视频后,便产生了自己捕猎的想法。随后,陆续网购了铁制猎捕兽夹及配套的绳索7套、电击猎捕工具1套(其中逆变器1台、细钢绳1卷)、屠宰刀等器具。

2019年11月中旬开始,岳某某在达川区金垭镇塔光村架设猎捕兽夹用于捕猎野生动物。2019年11月下旬,在“小田坝”处捕捉到一头约100斤左右、1米多长的雄性野猪;2020年1月上旬,在“小田坝”附近捕捉到一头约10余斤、约60厘米长的麂子。岳某某所捕获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猪、麂子,已被他本人及其家人食用。

网购工具捕捉野生动物食用 四川达州男子被警方抓捕归案

警方缴获的捕猎工具

犯罪嫌疑人岳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岳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当地警方已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警方供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