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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水产养殖(四川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填补行业空白)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1|点击次数: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9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020年四川水产品总产量达172.1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4.52万吨、总氮0.27万吨、总磷759.60吨,因水产养殖多紧邻河流,其尾水排水具有排放量大、排水时间集中、直接入河等特点,在排放期内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

《标准》主要规定了污染物的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4项内容。根据养殖尾水受纳水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区分级精准设定排放限值,将养殖尾水受纳水体主要分为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水域。其中,养殖尾水排入重点保护水域的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未达水环境质量要求水域的养殖尾水,可根据水环境保护实际需求,执行一级标准,排入一般水域的执行二级排放标准。根据水产养殖尾水特点,《标准》确定了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5项指标及其排放限值。在监测要求中,明确了取样监测点位的设置,监管重点以及分析方法。《标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的结果,可作为排放行为判定的依据。

目前,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方面,我国仅有《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和《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两个行业推荐性标准,尚无强制性排放标准。《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的空白,为下一步行业管理提供了“标尺”和“准绳”。

(总台记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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