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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非法养殖业(四川公安发布5起非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2|点击次数: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伍力

5月7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了5起破坏耕地典型案件。川观新闻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侦办的破坏耕地犯罪案件中,非法占用耕地多用于种植养殖、旅游开发、搭建房屋,有的案件破坏耕地数量巨大,毁坏的基本农田难以逆转,严重危害了耕地安全。

案例1:成都都江堰市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10月,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在都江堰市向峨乡实施修建房屋、鱼塘、游泳池和用砂石压占土地等行为,破坏农用地15.16 亩,其中耕地9.93亩(含基本农田7.29亩),林地5.23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2:德阳市罗江区张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8月,罗江区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9年10月至12月,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组织周某等8人在罗江区金山镇毁田挖塘,开挖262.84亩耕地(含基本农田262.81亩)拟养殖鱼虾,导致开挖区域内地形地貌改变,耕作层和耕犁层完全破坏。公安机关及时对张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3:绵阳市安州区泰某砂石加工厂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5月,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泰某砂石加工厂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将该厂的洗砂沉泥倾倒并堆放于安州区黄土镇租赁的耕地上,共破坏基本农田64.58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4:遂宁射洪市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12月,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21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工人用挖掘机在射洪市大榆镇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共破坏基本农田30.21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5:达州市宣汉县雷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1年9月,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涉案线索。经侦查查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雷某在未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引进建设公司在宣汉县厂溪镇修建“中国红寨、青石寨”项目,擅自平整场地,修建景观建筑、公路等,共破坏耕地172.3亩。现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年来,四川坚定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部署耕地保护工作,全面抓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力维护基本农田安全,强化破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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