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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产有什么部门(环境部:将以水产养殖主产区相关省份为试点开展养殖尾水治理)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2|点击次数: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随着水产养殖业的不断发展,随之带来的污染问题也在日益显现。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开宇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水产养殖主产区相关省份作为试点,推进和支持地方编制适用本区域的水产养殖业尾水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模式、技术研发与示范,并进一步提升对水产养殖的监管能力。

农业面源污染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排放源之一,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的第一大国,养殖面积和养殖规模持续增加,水产养殖的污染排放量不容忽视。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国涉及水产养殖业的区县有2843个,水产养殖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6.6万吨、2.23万吨、9.91万吨和1.61万吨,与整个工业源排放量相近,分别为工业源排放量的0.73倍、0.5倍、0.64倍和2.03倍。水产养殖业的总磷排放量已经达到了工业污染源的2倍。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都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做出规定,提出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等一系列要求。

王开宇表示,由于全国不同区域水产养殖的品种、规模、养殖方式以及产排污特征都存在显著差异,各地对于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要求也都各不相同,一个全国统一的国家排放标准难以支撑各地水产养殖业的精准、科学治污。

因此,环境部近期将正式出台《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排放控制相关标准,精准开展地方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另外,在即将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中,也提出要求地方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导则的内容框架,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今年3月份,上述两部办公厅已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点)》,提出一区一策,指导各地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王开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水产养殖主产区相关省份作为试点,推进和支持地方编制适用本区域的水产养殖业尾水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模式、技术研发与示范,并进一步提升对水产养殖的监管能力。

责任编辑:钟煜豪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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