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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鹰养殖(保护野生动物,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疫情爆发后,“禁食野味”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12月18日两高两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打击力度;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将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看来,保护野生动物事关重大!下面就让我们通过几则案例聊聊保护野生动物那些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保护野生动物,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一、爱它就让它自由

一天,村子里来了一辆警车,村民们纷纷围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民警解释说,有人举报在村子里有人养鹰。村民们证实他们确实看到村子上空经常有只鹰在飞,并猜测可能是村里老吴家的,因为他家儿子吴某以前就是某动物养殖公司饲养部的员工,从公司离职后,吴某在家就爱“鼓捣”一些小动物,尤其喜欢养鹰。民警赶到吴某家中,吴某果然正在训练鹰起飞。民警对吴某依法传唤后,吴某交代这只雀鹰是他在一个贩卖鸟类的私贩手中购买,他也知道雀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个人不能私自买卖,但是因为自己喜欢鹰所以就存了侥幸心理。经鉴定,该雀鹰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吴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爱动物无错,但切勿因为对野生动物的喜爱而将它们变成自己的玩物,最终还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保护野生动物,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保护野生动物,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二、麻雀虽小,非法捕猎事大

陈某一日闲来无事,想起了小时候和伙伴们一起在下雪天用竹筐抓“家雀儿”的快乐,于是就想寻找童年的乐趣,逮几只麻雀玩玩。他从集市的摊户手里买了几张粘网、几根长竹竿,将粘网用竹竿撑好后布置村里空地上,开始“守网待雀”。为了吸引麻雀的注意,他还专门买了几只爱叫唤的“绣眼鸟”作为诱饵。这招果然有效,一天下来就捕获了几十只麻雀。可是,陈某不知道“法网恢恢”,他的网捕住麻雀的同时,自己也落入了法网!

根据最新的《北京市野生动物管理条例》:北京实行全域全年禁猎,陈某捕鸟所使用的粘网也属于禁猎工具。陈某被检察机关依法以非法捕猎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麻雀虽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鸟类,但也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捕捉麻雀可是违法犯罪行为哟!


保护野生动物,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三、莫让象牙项链变成负罪枷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前卫时尚的刘某不仅喜欢打扮还钟情于奇装异服。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在浏览购物网页时,弹出一个标注为象牙项链的小广告,刘某眼前一亮,点进查看后,越看越觉得符合自己独特的品味,可是又担心象牙做成的项链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犹豫了半天,她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要买下这个象牙项链,还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了一番。然而,这款象牙项链没能让刘某更有“面子”,却成为她负罪的枷锁。经鉴定,刘某所购买的象牙制品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

象类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买卖象牙制品则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最终检察机关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示:


1.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莫存侥幸心理。切不可非法买卖、猎捕野生动物,以免身陷囹圄。

2.野生动物不是私人财产,喜爱亦应有度。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当宠物饲养,对鹦鹉等常见动物,也要“擦亮眼睛”辨明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个人饲养种类。

3.敬畏自然,拒绝野味。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引发人类感染动物疫源性疾病,也是对生态平衡的破坏。只有我们拒食野味,共同抵制不良陋习,才能打破犯罪链条,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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