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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殖信息(立行立改促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 重庆各区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立行立改促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 重庆各区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立行立改促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 重庆各区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养殖户整改后的干粪堆放场。

立行立改促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 重庆各区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养殖户在进行整改。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供图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但一些小规模畜禽养殖场仍然存在着粪污乱排情况,影响着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各区县接到投诉后,立行立改,督促养殖户完善设施设备建设、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彭水县

督促养殖户建污染防治设施

7月21日,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朗溪乡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后,彭水县委、县政府迅即责成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及朗溪乡政府联合对转办件进行实地核查。

经核查,投诉件反映的是朗溪村8组的两家养牛场。其中,徐承安养牛场未建干粪堆码场,雨污分流不彻底。徐承伦养牛场内有化粪池、雨污分流设施,但无干粪堆码场,并在养殖场下方空地倾倒约5平方米牛粪,造成环境污染。

针对核查情况,由彭水县农业农村委现场指导、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乡政府现场督促该两户养牛场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徐承安养牛场,在养殖场旁建设一处标准的干粪堆码场,对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进行改建;在徐承伦养牛场中,要求养殖户将位于本养殖场下方空地倾倒的约5平方米牛粪,立即清理干净并转运至养殖场内部堆放,将原干粪堆码处进行翻土。

截至7月23日,两个养殖场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小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建设,落实乡镇政府管理主体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对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彭水县相关负责人说。

南川区

开展拉网式排查遏制环境污染

“南川区峰岩乡丰云村一社毛家湾堰塘角村民韦继全无相关环保手续经营猪场,并将养殖粪便直排入大溪河产生臭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7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南川区群众投诉。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户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丰云村1社,距离大溪河约2.5公里,处在适养区。该养殖户由当地村民韦继全在自家房屋边建圈舍进行生猪养殖,圈舍面积约240平方米,养殖生猪18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同时,该养殖户修建有156立方米的沼气池和210立方米的沉淀池各一座,养殖粪污进入沼气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还田。

执法人员介绍,该养殖户沼液还田管道存在破损导致沼液渗漏,对此责令养殖户进行整改,7月20日前对圈舍进行雨污分流并更换破损管道,对渗漏的沼液进行人工收集和清理。

对此,南川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全区养殖场及粪污治理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污染情况得到遏制。

酉阳县

3家养殖场污染环境,促其整改

7月22日,酉阳接到转办投诉案件,案件反映偏柏乡偏柏村姚本平、熊良军、肖登全3家非法养殖场存在排放臭气、废水污染河道等环保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投诉案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姚本平等3家养殖场均位于偏柏乡偏柏村阳洞河沿岸,处于集镇边缘接合部,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粪污偷排直排和臭气扰民问题,系限养区养殖违规排放污染物行为。

其中,姚本平家养殖场位于该村1组,无干粪堆积室,消纳池、还田还土管网不足,粪污露天存储于半坡上,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熊良军家养殖场位于该村1组,雨污分离不彻底,废水收集到化粪池后排入阳洞河;肖登全家养殖场位于该村4组,1个化粪池紧靠公路,未作密闭处理,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阳洞河。

针对核查情况,酉阳组织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和偏柏乡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姚本平家及肖登全家相关工程已基本完工;熊良军家养殖场的化粪池正在砌砖,偏柏乡政府每日派人现场督办,由于工程量较大,预计8月15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体系

守牢生态底线

按照重庆市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重庆市畜禽养殖按照规模分级(按常年存栏生猪当量计),20头至200头为畜禽养殖专业户,200头至1000头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1000头以上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000头以上为大型畜禽养殖场。同时,按照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进行“三区”管理:禁养区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对存栏总量控制,适养区“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循环利用”。

除此,养殖场设施配套必须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要求,做到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同时应建立沼气生产、储存、利用系统,有机肥生产(堆肥发酵)系统,沼液还田消纳系统,切实履行主体环保责任。

“目前,全市建立了由区县、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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