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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鸡养殖厂(租场地斗鸡赌博卖门票一张30元 男子开设赌场被判刑)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嫌工资低,男子想出这样的“招数”赚钱:租斗鸡养殖场赌博,组织人来斗鸡,收取门票。为增加收入,他居然还效仿球赛赛场设坐票和站票。最高峰时,一场斗鸡赛吸引50多人参加,影响恶劣。

近日,该男子许某与斗鸡场地所有者洪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翔安法院分别判刑。

【起意】

斗鸡场知名度小 他组建一个“厦漳斗鸡群”

去年8月23日,翔安警方冲击了一个建在马巷镇马头山上的斗鸡场,场内发现7只由鸡主带来的斗鸡,现场还有50多人。警方端掉了这个带有赌博性质的斗鸡场,组织者许某和场地所有者洪某先后被抓。

许某是翔安内厝镇人。他交代,这个场地是他雇主向洪某租来饲养斗鸡的,他平时的工作是开车接送雇主,并帮他饲养斗鸡,每月工资只有1500元。因工资低,雇主给了他一个权限——孵化的小斗鸡归他养,养大后卖的钱归他所有。

起初,因斗鸡场的知名度小,收入没有增加,许某十分烦恼。2018年12月的一天,许某跟洪某商议:很多斗鸡爱好者喜欢发斗鸡视频到网上做宣传,何不好好利用自己的斗鸡场,让斗鸡卖个好价钱?

许某的意见是:他组织斗鸡爱好者到斗鸡场比赛,负责管理鸡场,并收取门票,每月付2000元作为场地租金给洪某。洪某同意了,两人当即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

随后,许某便组建了一个“厦漳斗鸡群”,每周五中午组织斗鸡比赛,门票每张20元。他还即时发布斗鸡的“配对”情况,“配对”成功就开始比赛。

所谓“配对”,是鸡主同意斗鸡,并自行约定下注金额,也称为“正彩”,通常是100元-500元不等。旁观者也可下注,叫“边彩”。而许某只收门票,不抽取流水。

【实施】

为招徕客人,他想尽各种办法

很快,这个斗鸡场吸引了不少人气,每次比赛都有30多人前来。一张门票20元。人多了,但收入并没有提高多少。许某又动起了脑筋:他将门票分成两种,有座位的前排票和没座位的站票。前排票一张30元,站票还是20元。

后来,由于天气热,参与者抱怨斗鸡场环境不佳,许某便买来4台空调扇用于降温。因为投入增加了,许某就不再将门票分等级,统一收30元。这样一来,许某每个月的门票收入就达到了4000元左右。

为了吸引更多人前来,许某还想出了这样的“招数”:鼓励大家带鸡参赛,带鸡者不仅不用买门票,现场“配对”成功的话,还能获50元补贴。

有时候,现场无法“配对”成功,为了不让大家白跑一趟,同时也不让鸡场的热度下降,许某还派出自己的斗鸡参赛。

警方调查取证发现,自2018年12月至被抓获,许某一共收取门票获利12710元。

【判决】

两人属共同犯罪,不予区分主从犯

检察官认为,许某以斗鸡之名,秘密开设赌场,聚集多人参与赌博,其行为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洪某明知许某租赁场地是为了开设斗鸡场聚众赌博并收取入场费,仍将场地出租给许某牟利,应认定其与许某共同犯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当,不予区分主从犯。

不过,鉴于两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翔安区法院采纳翔安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两人作出判决: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周灵敏 )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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