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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肉植物大棚养殖(即日起大棚出现这三类问题将被拆除多肉大棚主要自查了)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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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百科君


即日起大棚出现这三类问题将被拆除!多肉大棚主要自查了!


“500平方米私家庄园,只需十几万元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或广告单,大城市里很多人都收到过。然而,所谓私家庄园就是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按照规定这样的“大棚房”并不合法。近年来,本来用于发展农业、在耕地上建设的大棚,却被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再通过违建的方式来增加居住功能。另有一些农民钻空子,不在大棚里种菜,而纯粹用来住人,这种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

今年京津冀地区部分违建“大棚房”被曝光之后,有关部门和地区迅速整治这个农地非农化乱象。现在,“大棚房”整治要在全国铺开了,如果部分多肉大棚玩的比较大,本篇就要注意看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日前在全国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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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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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看下治理时间线:

9月7日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9月15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

9月至12月全国要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重点清理整治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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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棚房”是指利用农村蔬菜温室大棚建的房子。 “大棚房”大多打着大棚种植等农业设施名义,以“承包”形式将农业生产设施变更为住宅对外租售的变相小产权房项目。建设大棚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反现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合法性。

按照规定,一处标准农业大棚只允许设置一个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耳房,凡超出上述标准,擅自改建、扩建或增加生活设施,均系违法建设。

此次专项行动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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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农村为了种菜所盖的温室大棚,里面的空间其实是非常大的,不要说在里面建造房屋了,就是开一条商业街也绰绰有余,所以就有一些人打起了这样的主意,直接在大棚里开农家乐,开餐馆,甚至是开娱乐场所。这样的大棚房一旦被发现也会被立即拆除。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说通俗点就是在大棚房内违规建造住房,众所周知,现在农村的宅基地资源非常的紧张,想要申请宅基地很困难,虽然土地资源丰富,但是却不能直接在耕地上建房子。所以有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就想到了在大棚房内建造住房,认为这样不容易被发现,他们甚至还将这一部分房子租售想要在农村居住的城里人,从中牟取利润。本月将会对这一类大棚房进行严查,一旦发现立即拆除。

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现在国家在严查农村环保,很多小型的工厂和小作坊都被迫停工了,这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能够继续进行生产,有一部分人便把加工生产的地点转移到了农村的大棚房之内,直接在大棚房内开起了工厂。这也是一种违规用地的行为,这样的大棚房会被立即拆除,违规使用者还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特别是第1、3两点,百科君我觉得很多多肉大棚可能需要自查下,是否有出现违规超标的棚内建筑,以免触犯以上条例,遭到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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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 杨礼胜:下一步我们觉得,对于城市的工商资本和市民到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来开发一些类似非法行为的,还是应该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从制度上来杜绝这些事情。

这些“重拳”将果断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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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国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2、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3、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4、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6、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为什么如此坚决地整治“大棚房”?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之前的初步调查,“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果不及时制止,会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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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 杨礼胜:京津冀来看大概有3.67万个大棚存在问题,其中占用基本农田有7千亩左右,情况非常严重。全国来看,除京津冀之外,大约还有近2万亩耕地被占用。

两部门还发现,一些地方不仅存在“农棚不农用”,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实际上,“大棚房”不是在今年才出现。早在2009年,北京就曾要求各区县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但由于各种原因,“大棚房”一直屡禁不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叶剑平表示:“利益驱动与管理薄弱,是造成农地非农化现象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

作为设施农用地的农业大棚,被改建成私家庄园向城里人公开出售或出租,不仅违规改变了土地用途,涉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也很容易制造出消费纠纷。开发商之所以敢把农业大棚改建为私家庄园,主要在于利益驱动。每卖一套“大棚房”,开发商不仅有十几万元的租金收入,还能拿到农业补贴资金,这比在大棚里种菜收入显然要高很多。同时,这也反映出某些地方的监管工作不力。目前,很多地方对农业用地只采取航拍的方式监管,如果“大棚房”不改变大棚外观,航拍就很难发现相关问题。

目前,除了两部门启动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西、新疆、宁夏等多地都部署了相关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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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礼胜介绍说,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大棚房”,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以及在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属于农民自建自用的大棚看护房,要区别对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根据行动方案,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地也要设立群众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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