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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黑鱼养殖(黑鱼加上“长江野生”才好卖?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涉嫌虚假宣传)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扬子晚报网8月3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孙睿)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善桥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西善桥老街的水产销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沿街检查了3家水产经营户,在其销售区域里,有多种黑鱼正在销售。检查中发现,其中1家经营户在销售黑鱼时竟然对消费者宣称自家卖的黑鱼是长江野生黑鱼,营养价值非常丰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

黑鱼加上“长江野生”才好卖?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涉嫌虚假宣传

突击检查现场

那么,这些“野生黑鱼”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水产店老板这才道出了实情:原来这些“野生黑鱼”是他从高淳区的农民手里购进的,是农民自家养殖的,并非来自长江。“说成是长江野生黑鱼,这样才好卖嘛”,水产店汪老板向执法人员解释道。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在销售水产品时,需要取得待售水产品的检测报告并保留相关进货票据。因为长江已经禁捕了,现在市面上是不允许有长江水产品销售的。如果宣称是长江野生黑鱼,那么这些黑鱼就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如果不是长江野生黑鱼,那么该水产店就涉嫌虚假宣传。

南京雨花市场局西善桥分局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长江已全面实行禁捕,市面上不会再有长江水产品销售,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过度宣传。如果发现仍有黑心商家在偷摸销售,请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同时提醒广大经营户销售水产品时须提前取得相关水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进货票据,给消费者介绍时也应实事求是,不要夸大其词。

来源 |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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