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周口野鸡养殖(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18|点击次数: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南京市江宁区一男子因捕杀3只野兔被刑拘,面对民警,该男子承认自己是通过快手直播学的捕兔方法。男子辩称自己是图好玩,不知道抓野兔犯法。此事很快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有人对涉案男子表示同情,也有人说处罚过重。

很快,江宁警方官方微博发声,图文并茂地解释:该男子狩猎的野兔为草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该男子架设电击工具的位置经常有人来往,电击工具瞬间输出电压高达9万伏,对群众安全造成隐患。该男子涉嫌违法狩猎罪。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此条微博很快被人民网等大V转载,截止今天下午1点多已有上千人点赞,网友纷纷留言:优秀通告!有理有据!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其实近年来,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农民逮癞蛤蟆、捕壁虎...等案件均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质疑声不断。生活中有一些人是法盲,他们因不懂法而做的很多事情都是犯法的,自己却丝毫不知。

案例一:逮癞蛤蟆也犯法?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2017年2月18日,杭州市淳安县一农民陈某为了吃“野味”尝鲜逮了114只癞蛤蟆被当地森林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步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事也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科 普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案例二:6名男子因捕捉1600余只壁虎被刑拘

2014年9月,河南省周口市6名男子因捕捉壁虎1600余只被刑拘。田某等人向民警交代,他们一共6人,全是扶沟县农民,用自制捕捉工具驾车流窜捕捉壁虎进行销售,之前他们只知道壁虎是益虫,并不知道捕捉壁虎违法。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私自捕捉100只以上野生壁虎就已经属于特大刑事案件了,因为壁虎虽不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但属于对经济、科研和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

案例三: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

2015年,大学生闫某和朋友王某暑假回家发现自家大门外有鸟窝,于是将鸟窝里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又掏4只。他们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男子看直播后抓了3只野兔,警方将他刑拘,网友疯狂点赞!

判决结果在网络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掏鸟窝”贩卖国家保护动物需要判这么重吗?有的网友甚至将此案件与贪污案的判刑作比较。

事实上,据官方披露的证据显示,闫某自称不识国家保护动物是谎言,他不仅知道自己盗猎的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还利用QQ群、百度贴吧等兜售猎物,属于主观明知犯罪。

来源:扬子晚报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