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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养殖新规定(临沂市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范养殖证审核工作)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鲁网6月25日讯记者从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近日,《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经市政府办公室批复发布。《临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下称《规划》)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临沂市范围内的养殖水域滩涂空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划定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规划》中明确,到2030年,全市养殖水域滩涂总规划面积达到93.78万亩,其中规划禁止养殖区面积73.13万亩,限制养殖区面积8.93万亩,养殖区面积11.72万亩。

《规划》的编制,对于全面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制度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各县区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依法依规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市审批服务局涉农事务科下步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各县区涉农审批部门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符合发证登记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发证登记手续,也不得超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附加任何条件;不将其他证书作为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前置条件;指导使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系统”,规范申请、公示、登记、延展、变更、注销等程序,不断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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