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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遭强拆(1300平方米养殖场被强拆,冠领律师助江苏淮安养殖场主成功维权)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江苏淮安一起确认强拆养殖场房屋及设施行为违法案迎来胜诉的消息。本案中,江苏淮安席先生的养殖场遭遇强拆,特向冠领律所寻求帮助,冠领律师条分缕析力证主管部门强拆违法。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主管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2022年3月16日,淮安某县资规局以席先生于2012年12月底、2021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130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破坏基本农田为由,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他在15个工作日内改正该行为,并处以8.2万元的罚款。席先生对此行政处罚颇为疑惑,因为他有土地承包合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文件,且养殖场已经营多年,何以到现在才决定处罚?正在他为此四处打听情况时,2022年4月,当地主管部门作出文件,要求他于5月30日前自行拆除该养殖场。然而,5月26日,主管部门就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席先生的养殖场。

1300平方米养殖场被强拆,冠领律师助江苏淮安养殖场主成功维权

为此,席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委派姜启林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赶赴强拆现场。从现场收集部分证据材料后,律师又向席先生要来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入手寻找突破口。6月20日,资规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对席先生的行政处罚。但由于损失已经造成,因此,他仍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他依法维权。综合相关证据,冠领律师作出了维权方案。由于本案涉及两个行政部门,为防止互相推诿,律师以两个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果然,在法庭上,资规局称:

并未实施强拆行为,且因对席先生的行政处罚事项条款引用不全,已经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没有侵犯席先生的合法权利。

1300平方米养殖场被强拆,冠领律师助江苏淮安养殖场主成功维权

主管部门称:

其只是接受委托,依据处罚决定,配合拆除席先生的养殖场。

针对两个部门的主张,冠领律师重点指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同时,不论是哪个单位交办事项,交办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为,承担责任的应当是具体实施的部门。本案中,通过拆除现场视频可以看出主管部门实施了拆除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强制拆除作为一项极为严厉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其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法律、法规未授权案涉主管部门具有实施拆除行为的职权,该部门实施拆除行为属于超越职权,在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无需再对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程序进行评判,应被确认违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主管部门强拆席先生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征收拆迁实践中,被拆迁人可能会碰到多个行政部门。这时,分清应由哪个部门承担责任十分重要,如何避免多个部门相互推诿更是关键。因此,碰到此问题,建议咨询、委托专业律师以加快维权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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