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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养殖场出租转让(武汉案例:养殖场拆迁只补偿搬迁费怎么办?法院:全面补偿,翻倍)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0|点击次数:

近几年,重庆、成都、武汉等养殖场拆迁逐渐多了起来,随之矛盾争议也多了起来,不外乎补偿的争议问题。今天我们解读的这个案例,涉及到养鸭场的补偿纠纷问题。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知养殖场拆迁补偿项目都有哪些,法院是如何裁判的。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武汉案例:养殖场拆迁只补偿搬迁费怎么办?法院:全面补偿,翻倍

一、案情简介

十几年前,原告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河滩地承包协议,承包了8亩土地进行肉鸭养殖,建设了相关的鸭棚、孵化房等建筑物,并投资了大量机器设备。同时,原告的养鸭场在当地乡里的农经站进行了备案。现在,因修建一条公路,需要占用养鸭场的土地,也就是说养鸭场必须拆除。原告为配合拆迁工作,已经把场内肉鸭进行了处理,等待征地办就养鸭场的补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征地办只同意补偿5万元的搬迁费,没有其他补偿,后再无消息。原告不服,将征地办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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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理经过

原告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应对鸭棚、孵化房等建筑物进行补偿,并且要对相关机器设备进行补偿,同时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被告仍然表示只给搬迁费,没有其他补偿。

法院认为,原告的养鸭场,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获得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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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针对原告养鸭场的拆迁,将会导致原告场内所有建筑物被拆除,这部分属于原告的直接损失,应当补偿。针对原告主张的机器设备的补偿,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可拆卸、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应当由原告自行迁移,由被告补偿搬迁费;对于不可拆卸、已经与土地附着在一起的机器设备,因不能进行再利用,应当由被告作价补偿。针对原告主张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补偿。

因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价值无法确定,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申请评估鉴定。原告在法院的释明下申请了评估鉴定。后法院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了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对养鸭场进行了现场勘查,最终对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进行了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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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并结合鉴定结果,最终判决如下:

1.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补偿原告养鸭场内各类建筑物比较*万元,补偿原告机器设备及搬迁费比较*万元,补偿原告停产停业损失比较*万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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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迁律师说法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得知,正规的养殖场遇到拆迁,场内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停产停业损失是可以获得支持的。如果价值无法确定,则要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最终确定补偿价格。本案中,被告只补偿5万元的搬迁费,显然没有依据,原告通过依法维权,获得了本应获得补偿。

因此,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也可以点击张金达律师头像学习了解张律师在该领域的其他案例文章,相信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或者发送私信,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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