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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养殖(养殖场以“环保”为名被强拆,到底能不能获得补偿?)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2|点击次数:


■本文作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几年前,为了脱贫,许多村民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利好,纷纷建起了养殖场。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各地方政府着手整治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因此,国家农业部对禽畜养殖场整改过程中的现象作出了正面积极的发声,要求整治环境、关闭养殖场不能“一刀切”,需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

养殖场以“环保”为名被强拆,到底能不能获得补偿?

汕尾市的许先生经营一家养殖场,且多年来经济效益可观。2018年初,区政府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由,准备关停许先生的养殖场,在未协商补偿事宜的情况下,下发了《责令畜禽养殖场搬迁通知书》。两个月后,养殖场被强制拆除,许多设备遭到毁损,生猪也有损失,且没有收到任何补偿。许先生疑惑道:以“环保”为名进行的强拆就没有补偿了吗?


许先生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了解情况后,解答了许先生的疑惑:


本案虽然是以污染环境为由关停、强制拆除养殖场,但在强拆过程中,养殖者遭到的经济损失理应得到补偿。


在律师的指导下,许先生就自身情况采取了如下措施:


1、要求区政府履行补偿职责。


2、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诉讼。


在启动一系列法律程序后,当地政府承受不住压力,主动联系许先生,就强制拆除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了补偿,最终许先生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款,并特意为代理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写着“不忘初心,悍衡正义”,以表谢意。


本案涉及的是以污染环境为由对养殖场实施的强拆,养殖户遇到类似情况时,需要了解并注意以下三点问题:


1、对于关闭或搬迁养殖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畜禽养殖者可依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根据国家相关条例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可以看出,政府有权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作出关闭或搬迁等通知决定,但因此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养殖者可以依法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补偿。


2、养殖场有拆就有补,补偿内容要知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费用可以有如下项目:


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正常征地拆迁中应得的补偿;厂房棚舍和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补偿;被强制拆除、损毁的建筑建设和设备;禽畜和养殖设备、工具等的损失补偿;厂房棚舍中的合法财产,如果因强拆受到了损坏,拆迁方都应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日常维护费用、可预期的盈利等;搬迁费及设备折损费。


当养殖者遇到养殖场被要求拆迁或者关停时,具体的补偿项目及金额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以最终的协议或者协商方案为准。


3、诉讼和协商可以双管齐下。


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很容易陷入一种误区,以为诉讼和协商不可同时进行。但事实上,很多情况下,诉讼并不是唯一出路。


本案就是典型的“以诉促谈”,当事人通过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履行补偿职责、起诉强制拆除行为、要求行政赔偿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给相关行政部门带来了压力,最终以协商解决。


在明律师提醒:当事人在维权时,既要配合律师走诉讼程序,还要果断抓住与行政机关谈判的机会,如此,维护自己权益成功的机会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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